日菲FTA协议内容出现反复最终保留部分整车关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日本经济新闻》28日报道,日本和菲律宾的FTA协议内容出现反复,最终推迟撤销小型车整车关税。协议有望在9月芬兰召开的亚欧首脑会议前后两国首脑会见时正式签署,在2007年内生效。这将是日本继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3国后签署的第4个双边FTA。  日菲FTA本已于2004年11月达成框架协议,规定立即撤销超过排气量3.0以上的整车关税,2010年前撤消3.0以下小型车关税。但因2005年9月的日泰FTA保留了泰国汽车关税,菲方表示不满,日菲双方就FTA关税减让内容进行了重新磋商。根据磋商结果,3.0以上车种关税将于2010年前逐步撤除;小型车关税暂由30%降至20%,双方将于2009年就最终降税水平进行再次磋商。日菲年双边贸易额约为170亿美元,FTA生效后,菲律宾将撤销汽车零部件、电器关税,而日本保留胶合板及部分水产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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