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对外国人财产租赁的征税规定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外国人在墨西哥的财产租赁,一般应纳所得税,资产税和增值税。 对动产的租贷,除了某些例外,通常应纳21%的预提所得税。租赁工业,商业或科技设备,大都作特许权使用费处理,按15%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如果出租人是墨西哥税收协定伙伴国的居民,则税率可降为10%。 对不动产的租赁,如果该项财产位于墨西哥,应就总收入额征收21%的预提所得税。 外国人购置或建筑房屋,应缴纳15%的增值税。 外国人在墨西哥租赁财产应纳资产税,本税的计算就资产净值适用的1.8%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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