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新协定正式签署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7年7月11日,在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和新加坡副总理黄根成出席的签字仪式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和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局长李金富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新加坡正式签署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现行的两国政府间税收协定于1986年签署,该协定在推动两国经济发展与合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随着两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对原有税收协定进行全面修订,签署新的税收协定将有利于双方经贸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新的税收协定是在原协定的基础上,以尊重两国国内法律的相关变化为前提谈签的,是我国目前完成的*9个对现有协定进行全面修订的协定。相信新协定将更好地促进中新两国的经贸往来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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