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有关过境贸易的税率规定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缅甸商务部目前已经允许从事过境贸易,除汽车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均允许逐一申请过境贸易。审批时将根据申请人的进出口许可证进行,并以入境口岸为基点审批,从一个边境口岸入境后转口至另一个边境口岸出口,从边境地区进口后从海运出口的申请由商务部边贸司审批。从海运进口后从边境口岸出口的过境贸易申请由商务部贸易司审批。过境贸易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1、 通过缅甸境内的过境费(包括海关关税),按照海关核准的CIF价格的5%税率征收美元;2、 过境费还将按照CIF价格向商务部预交1%的外汇税费,只有交纳过预交费的申请才能核发进口许可证;3、 按照过境贸易方式申领到的进出口许可证如要延长期限,必须交纳与进出口许可证价值1%的缅元相等的缅元税费后才能准予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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