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分析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4期作者:曹英日期:2008-07-09字号[ 大 中 小 ] 一、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具体准则 目前,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交易日趋活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日趋凸显,适时分析新的会计准则对该行业的影响显得十分必要与重要。首先对影响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准则进行介绍: 每行业都受到基本准则的影响,房地产也不例外。从各项具体准则的名称和规范的实质内容来看,与房地产行业直接相关的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前者侧重投资性房地产的规范,后者强调代建房地产的规范。笔者将主要分析与房地产行业有密切关系的一项具体准则,即第3号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并不是一项专门对房地产行业做出规范的准则,它所针对的是所有企业持有的以投资为目的的房地产;同时,该准则也不是一项规范所有房地产资产的准则,它仅适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该准则对企业持有的房地产类别进行了分类规范,并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即允许采用此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而不是单一地采用历史成本模式),因此,该准则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将十分巨大。 二、具体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这些具体准则将会我国房地产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从新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损益确认、税收体系变化和财务报告编制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如前所述,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了明细规定——第3号准则规范的对象为投资性房地产。对不同房地产类型的明细划分,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分类确认,以便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同时,分类处理的理念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会影响企业资产结构的组成,以及相关财务比率的计算,影响企业前后各期财务数据的可比性。 2.对损益确认的影响 公允价值的谨慎采用是我国2006年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一大亮点,而这一亮点同时也体现在第3号准则之中——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选择。第3号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仅需要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并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势必会影响到房地产企业各个会计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稳定性。因此,对于可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房地产企业而言,如何相对准确地把握企业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当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转换处理时,房地产公司需要确认相应的损失,却不能确认相应的收益,这又将影响企业的损益金额大小。 3.对税收体系变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于房地产项目的分类也将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体系产生影响。例如,2006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将住房项目细分为经济适用房与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同时规定了不同的计税毛利率,从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额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会计准则对于房地产的明细规范,以及公允价值模式的采用,有可能引发税收政策的调整。比如,对于房地产类型的明细规范将为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信息支持,这为我国房地产的税制改革铺平了道路;公允价值模式的采用则有可能对从价计征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产生影响等。税收政策的变动反过来势必会影响房地产行业的会计信息,如何把握两者的相互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 4.对财务报告编制的影响 考虑到我国实际国情,2007年1月1日新准则的实施范围现仅限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未做强制性要求。因此,新准则对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由于我国少数上市公司属于境外上市或境内外交叉上市的企业,各国准则的差异使财务报告的成本相当大。而当各国准则日益趋同时,财务报告的编制成本会大大降低。 三、结语 虽然新准则的实施范围现仅限于我国的上市公司,但是这些准则也将会对非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产生间接乃至直接的影响。如何准确把握上述影响是我国每一个房地产企业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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