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用地可减半缴纳土地使用税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朱志江日期:2012-05-08字号[ 大 中 小 ] 林先生所在的公司是一家集运输、仓储、装卸和信息综合为一体的物流企业,由于仓储类业务盈利能力普遍不高,加上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大,造成公司承担的土地使用税较重。林先生所在的物流企业能否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的税收优惠? 自2012年1月1日起,物流企业仓储用地可以享受3年期减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林先生公司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无论是自用还是出租,均可享受减半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同时,财税[2012]13号文件还对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优惠的适用条件作了规定。即: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显然,专业物流企业只要仓储设施占地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并且储备的物品符合规定的种类,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优惠的用地不只局限于库区内的储存设施用地,物流作业的配套设施用地也可享受优惠。财税[2012]13号文件规定,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享受优惠别忘了履行备案程序。财税[2012]1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符合上述减税条件的物流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也就是说,物流企业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享受减半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7}*]> 国标税控机购置费可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厂区建绿化工程可按固定资产入账吗?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7}*]> 为一机多票系统购置设备如何涉税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原创> 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如何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