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做好2012年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财金[2011]50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及编制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呆账准备)明细表、固定资产情况表、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表以及绩效评价加减分事项表等14部分(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适用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本套报表是资产公司母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资产公司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编制商业化业务、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口径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并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要求,撰写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各资产公司应按我部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分析本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公司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可以财务分析报告代替财务状况说明书。
(二)各资产公司要编报本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各资产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对基础数据进行调整的说明材料。金融企业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各资产公司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特点,有关交易事项在本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应按照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分析后归并在有关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五)各资产公司所属的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金融企业及非金融类企业,须分别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财金[2012]14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财金[2012]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保险类]的通知》(财金[2012]1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通知》(财金[2012]14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的通知》(财金[2012]146号)的要求,编制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报表。
(六)各资产公司母公司将母公司数据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和担保类数据,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的通知》的要求,先分别填报到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报表中,然后连同非金融类企业报表数据,统一编制商业化业务、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口径的合并财务报表。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各资产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要求如下:
(一)报送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商业化业务合并、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合并、商业化业务母公司、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母公司四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A3纸打印)、财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顺序装订。
(二)报送201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时,应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保值增值情况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说明以及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
(三)报送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时,应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绩效评价报表、调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等顺序装订。
(四)以上材料(除决算报表外)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五)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
各资产公司要认真、及时完成2012年度本公司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部将对各单位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各资产公司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有财务决算和软件技术方面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金融司)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金融司联系电话:010-68553396 010-68553564
010-68553397(传真)
久其软件联系电话:400-119-9797
久其软件网址:http://www.jiuqi.com.cn
E -mail:jrszhc@mof.gov.cn
附件:1.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略)
2.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编制说明(略)
3.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分析报告参考格式(略)
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略)
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略)
6.绩效评价报表(略)
7.绩效评价报表编制说明(略)
为了做好2012年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财金[2011]50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及编制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呆账准备)明细表、固定资产情况表、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表以及绩效评价加减分事项表等14部分(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适用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本套报表是资产公司母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资产公司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编制商业化业务、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口径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并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要求,撰写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各资产公司应按我部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分析本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公司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可以财务分析报告代替财务状况说明书。
(二)各资产公司要编报本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各资产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对基础数据进行调整的说明材料。金融企业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各资产公司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特点,有关交易事项在本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应按照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分析后归并在有关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五)各资产公司所属的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金融企业及非金融类企业,须分别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财金[2012]14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财金[2012]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保险类]的通知》(财金[2012]1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通知》(财金[2012]14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的通知》(财金[2012]146号)的要求,编制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报表。
(六)各资产公司母公司将母公司数据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和担保类数据,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的通知》的要求,先分别填报到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报表中,然后连同非金融类企业报表数据,统一编制商业化业务、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口径的合并财务报表。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各资产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要求如下:
(一)报送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商业化业务合并、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合并、商业化业务母公司、政策性业务加商业化业务母公司四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A3纸打印)、财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顺序装订。
(二)报送201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时,应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保值增值情况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说明以及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
(三)报送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时,应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绩效评价报表、调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等顺序装订。
(四)以上材料(除决算报表外)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五)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
各资产公司要认真、及时完成2012年度本公司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部将对各单位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各资产公司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有财务决算和软件技术方面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金融司)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金融司联系电话:010-68553396 010-68553564
010-68553397(传真)
久其软件联系电话:400-119-9797
久其软件网址:http://www.jiuqi.com.cn
E -mail:jrszhc@mof.gov.cn
附件:1.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略)
2.201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编制说明(略)
3.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分析报告参考格式(略)
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略)
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略)
6.绩效评价报表(略)
7.绩效评价报表编制说明(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颁发蔡丽兰等61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2014-12-22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2014-12-22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求《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5号 2014-12-22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