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9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北京、天津、江苏、安徽、福建、重庆、广东省(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财建[2011]341号),按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要求,经实地考评与认真研究,现将镇(名单见附件1)确定为*9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编制工作方案。请按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有关文件要求,组织试点示范镇编写执行期2—3年的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总体实施方案与专项实施方案。总体实施方案应包括试点示范镇建设发展目标,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措施、资金概算和政策保障等内容。专项实施方案应包括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实施方案、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等五项(详见附件2)。
二、抓紧组织实施。在编制总体和分项实施方案之后,应按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相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与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相关市县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开展工作,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发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时动态监测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发展进度,并组织专家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试点示范工作进展较好的小城镇将给予奖励并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对工作进展不理想的小城镇将取消试点示范资格,以切实保证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9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名单
省市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北京市密云县 古北口镇
天津市静海县 大邱庄镇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 海虞镇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三河镇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灌口镇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西樵镇
重庆市巴南区 木洞镇
附件2-1: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情况(截至2010年末)。城镇建成区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禀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以及需求趋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情况;区域内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和发展情况。
二、实施目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体规划目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技术类型与形式,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面积;生物质能推广规划,包括沼气集中供气年产量、生物质气化年产量、生物质成型燃料年产能等。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太阳能光电、光热以及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沼气等生物质能应用分年度发展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预期进度、应用效果等。
附件2-2: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建筑节能发展情况(截至2010年末)。城镇建成区既有建筑面积,近两年新增建筑面积(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建设情况;建筑能耗基本情况,建筑用能需求趋势;新建建筑执行国家节能标准情况,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情况;区域内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情况。
二、实施目标。推进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发展总体目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目标及绿色建筑推广目标;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供热计量改革推进目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相关配套措施及节能能力建设目标。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推广措施和分年度计划;开展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建设主要措施及分年度计划;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推进措施及分年度计划;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措施及分年度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预期进度、节能效果等。
附件2-3: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发展情况(截至2010年末)。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率,污水处理工艺总体水平;污水管网建成长度和覆盖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现状。
二、实施目标。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率目标,污水处理工艺改进目标;污水管网建成长度和覆盖率目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目标;COD和氨氮削减目标。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新建污水处理厂数量、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分年度计划,污水处理工艺改进措施;新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新建雨污分流管网分年度计划;COD和氨氮削减措施与分年度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预期进度、改善排污状况效果等。
附件2-4: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环境基本状况(截至2010年末)。辖区内污染源数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情况;已经造成污染的河流、湖泊、土壤等基本情况;环境质量监测指标;环境监管设施设备配备状况。
二、实施目标。实施环境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减排数量;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后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环境监管能力达标情况。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有关具体措施和分年度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进度、改善环境状况效果;确保污染防治措施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附件2-5: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现状。2010年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第三产业增加值;城镇商贸流通设施、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品配送建设等基本情况;商贸流通企业基本情况。
二、实施目标。改善商贸流通设施、支持商贸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新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面积,改造原有集贸市场面积;准备新增商品配送中心数量;农家店改造覆盖比率目标。
三、实施内容。加强城镇商贸流通建设的具体项资金需求;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分年度计划;新建大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商品配送中心,以及改造原有集贸市场的分年度计划。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财建[2011]341号),按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要求,经实地考评与认真研究,现将镇(名单见附件1)确定为*9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编制工作方案。请按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有关文件要求,组织试点示范镇编写执行期2—3年的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总体实施方案与专项实施方案。总体实施方案应包括试点示范镇建设发展目标,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措施、资金概算和政策保障等内容。专项实施方案应包括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实施方案、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等五项(详见附件2)。
二、抓紧组织实施。在编制总体和分项实施方案之后,应按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相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与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相关市县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开展工作,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发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时动态监测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发展进度,并组织专家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试点示范工作进展较好的小城镇将给予奖励并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对工作进展不理想的小城镇将取消试点示范资格,以切实保证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9批试点示范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名单
省市 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北京市密云县 古北口镇
天津市静海县 大邱庄镇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 海虞镇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三河镇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灌口镇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西樵镇
重庆市巴南区 木洞镇
附件2-1: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情况(截至2010年末)。城镇建成区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禀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以及需求趋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情况;区域内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和发展情况。
二、实施目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体规划目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技术类型与形式,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面积;生物质能推广规划,包括沼气集中供气年产量、生物质气化年产量、生物质成型燃料年产能等。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太阳能光电、光热以及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沼气等生物质能应用分年度发展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预期进度、应用效果等。
附件2-2: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建筑节能发展情况(截至2010年末)。城镇建成区既有建筑面积,近两年新增建筑面积(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建设情况;建筑能耗基本情况,建筑用能需求趋势;新建建筑执行国家节能标准情况,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情况;区域内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情况。
二、实施目标。推进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发展总体目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目标及绿色建筑推广目标;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供热计量改革推进目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相关配套措施及节能能力建设目标。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推广措施和分年度计划;开展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建设主要措施及分年度计划;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推进措施及分年度计划;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措施及分年度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预期进度、节能效果等。
附件2-3: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发展情况(截至2010年末)。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率,污水处理工艺总体水平;污水管网建成长度和覆盖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现状。
二、实施目标。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率目标,污水处理工艺改进目标;污水管网建成长度和覆盖率目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目标;COD和氨氮削减目标。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新建污水处理厂数量、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分年度计划,污水处理工艺改进措施;新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新建雨污分流管网分年度计划;COD和氨氮削减措施与分年度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预期进度、改善排污状况效果等。
附件2-4: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环境基本状况(截至2010年末)。辖区内污染源数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情况;已经造成污染的河流、湖泊、土壤等基本情况;环境质量监测指标;环境监管设施设备配备状况。
二、实施目标。实施环境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减排数量;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后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环境监管能力达标情况。
三、实施内容。未来2-3年内,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有关具体措施和分年度计划;以上实施内容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筹集方式、建设进度、改善环境状况效果;确保污染防治措施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附件2-5: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现状。2010年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第三产业增加值;城镇商贸流通设施、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品配送建设等基本情况;商贸流通企业基本情况。
二、实施目标。改善商贸流通设施、支持商贸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新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面积,改造原有集贸市场面积;准备新增商品配送中心数量;农家店改造覆盖比率目标。
三、实施内容。加强城镇商贸流通建设的具体项资金需求;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分年度计划;新建大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商品配送中心,以及改造原有集贸市场的分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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