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决定将中央分成(收取)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集中资金统筹用于与地质和矿业有关的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是指中央分成(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
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财政部根据上一年度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实际入库数确定本年度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支出预算总额。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年终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安排使用。
四、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及管理;
(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
(三)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四)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六)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七)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遗迹标本购置;
(八)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管理;
(九)对承担中央财政出资探明矿产地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承担单位给予奖励;
(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确定的与地质和矿业有关的其他支出。
以上支出范围的预算管理按照各自现行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办法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调整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方面,删除1030204项“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和1030206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设1030215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其下设01目“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02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和03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支出科目方面,删除2200117项“矿产资源补偿费安排的支出”和2200118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安排的支出”,增设2200120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地方分成(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可比照本通知的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决定将中央分成(收取)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集中资金统筹用于与地质和矿业有关的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是指中央分成(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
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财政部根据上一年度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实际入库数确定本年度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支出预算总额。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年终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安排使用。
四、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及管理;
(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
(三)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四)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六)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七)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遗迹标本购置;
(八)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管理;
(九)对承担中央财政出资探明矿产地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承担单位给予奖励;
(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确定的与地质和矿业有关的其他支出。
以上支出范围的预算管理按照各自现行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办法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调整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方面,删除1030204项“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和1030206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设1030215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其下设01目“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02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和03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支出科目方面,删除2200117项“矿产资源补偿费安排的支出”和2200118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安排的支出”,增设2200120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地方分成(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可比照本通知的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颁发蔡丽兰等61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2014-12-22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2014-12-22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求《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5号 2014-12-22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