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务)厅(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近三年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两项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重点是保基本、打基础、强基层。为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确保2010年“两会”前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现将《200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抄送: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9条[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兵团(以下简称各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收入分配、补偿机制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按时实现30%的工作目标。地方财政可以通过奖补的办法安排补助资金。为规范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奖补资金按“突出改革、转变机制、注重实效、鼓励先进”的原则分配。
第三条[考核分配方法]奖补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在对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以及实施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难度情况(主要是区域间财力及人口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情况,主要考核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制定出台情况及文件内容:
1.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包括本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特别是药品销售零加成)的进度安排、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配送要求、落实报销制度等内容。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包括合理界定机构服务功能、制定机构设置规划、明确机构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制定人员配备标准以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内容。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包括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合理分流、妥善解决安置分流人员,明确社会保障措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包括人员培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招聘执业医师等)等内容。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包括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等内容。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政策,包括行政管理、服务质量管理、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内容。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政策,包括科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等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情况,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情况,特别是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情况。
2.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台综合改革政策情况(包括政策内容是否全面,实施时间是否明确、是否新增投入等)及政策落实情况。
第四条[分配公式]奖补资金分配公式如下:
某省份奖补资金分配额=待分配奖补资金总额×[该省份指标考核得分×该省份工作难度系数/∑(各地指标考核得分×各地工作难度系数)]
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第五条[考核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情况以各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制度为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实施情况,以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送的总结报告及抽查或检查结果为依据。
第六条[报送时间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商省医改办于2010年3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财政部和国务院医改办报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政策出台及实施情况,并附相关省级文件(市县两级出台的文件只报送文件标题、文号及发文时间)。逾期未上报的,取消参评考核资格。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地总结报告及文件均应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案。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需要抽查,有关部门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有关报送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抽查或检查结果与报告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奖补资格或收回奖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条[考核主体]财政部商国务院医改办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考核评分后,分配下达奖补资金。
第九条[资金用途]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
第十条[附则]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附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考核指标表(略)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近三年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两项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重点是保基本、打基础、强基层。为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确保2010年“两会”前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现将《200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抄送: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9条[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兵团(以下简称各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收入分配、补偿机制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按时实现30%的工作目标。地方财政可以通过奖补的办法安排补助资金。为规范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奖补资金按“突出改革、转变机制、注重实效、鼓励先进”的原则分配。
第三条[考核分配方法]奖补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在对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以及实施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难度情况(主要是区域间财力及人口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情况,主要考核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制定出台情况及文件内容:
1.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包括本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特别是药品销售零加成)的进度安排、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配送要求、落实报销制度等内容。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包括合理界定机构服务功能、制定机构设置规划、明确机构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制定人员配备标准以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内容。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包括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合理分流、妥善解决安置分流人员,明确社会保障措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包括人员培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招聘执业医师等)等内容。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包括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等内容。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政策,包括行政管理、服务质量管理、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内容。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政策,包括科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等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情况,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情况,特别是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情况。
2.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台综合改革政策情况(包括政策内容是否全面,实施时间是否明确、是否新增投入等)及政策落实情况。
第四条[分配公式]奖补资金分配公式如下:
某省份奖补资金分配额=待分配奖补资金总额×[该省份指标考核得分×该省份工作难度系数/∑(各地指标考核得分×各地工作难度系数)]
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第五条[考核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情况以各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制度为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实施情况,以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送的总结报告及抽查或检查结果为依据。
第六条[报送时间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商省医改办于2010年3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财政部和国务院医改办报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政策出台及实施情况,并附相关省级文件(市县两级出台的文件只报送文件标题、文号及发文时间)。逾期未上报的,取消参评考核资格。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地总结报告及文件均应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案。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需要抽查,有关部门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有关报送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抽查或检查结果与报告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奖补资格或收回奖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条[考核主体]财政部商国务院医改办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考核评分后,分配下达奖补资金。
第九条[资金用途]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
第十条[附则]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附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考核指标表(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颁发蔡丽兰等61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2014-12-22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2014-12-22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求《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5号 2014-12-22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2014-12-22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