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推进地方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总局决定近期召开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一年来地方税管理工作和经验,研究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讨论《地方税“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建税、印花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
二、 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地方“七税一费”工作的处长,每单位2人(“七税一费”全部在一个处管理的单位,处长1名,助手1名)。
三、 会议时间
2006年1月4日报到,5-7日开会,会期两天半。
四、 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
联系人及电话:
黄小红: 电话:0771-553811113978607991
黎奕: 电话:13878109690
传真: 0771-5538091
五、 接站地点
南宁机场、南宁市火车站
六、 要求
(一)各地接此通知后,应根据会议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地应在2005年12月29日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和到站的航班(车次)时间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食宿和接站。
(三)各地应严格按通知规定人数参加会议,不得超员。
附件:2005年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报名表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5年地方税工作会议报名表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民族联系电话抵达时间抵达航班(车次)
备注
说明:各地应在12月29日前将与会人员信息传真给会议筹备单位。传真:0771-5538091
为全面推进地方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总局决定近期召开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一年来地方税管理工作和经验,研究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讨论《地方税“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建税、印花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
二、 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地方“七税一费”工作的处长,每单位2人(“七税一费”全部在一个处管理的单位,处长1名,助手1名)。
三、 会议时间
2006年1月4日报到,5-7日开会,会期两天半。
四、 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
联系人及电话:
黄小红: 电话:0771-553811113978607991
黎奕: 电话:13878109690
传真: 0771-5538091
五、 接站地点
南宁机场、南宁市火车站
六、 要求
(一)各地接此通知后,应根据会议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地应在2005年12月29日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和到站的航班(车次)时间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食宿和接站。
(三)各地应严格按通知规定人数参加会议,不得超员。
附件:2005年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报名表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5年地方税工作会议报名表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民族联系电话抵达时间抵达航班(车次)
备注
说明:各地应在12月29日前将与会人员信息传真给会议筹备单位。传真:0771-5538091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