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房屋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属。根据现行契税法规的法规,房屋使用权的转移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契税。
                       1999年7月8日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国税局 > 中央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