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包含了考试内容、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南京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考试方式
因疫情防控要求,今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考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硕士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各业务课满分为15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
2.复试。满分100分,对考生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三、时间安排
招生学院即日起开展相关工作,4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
四、考风考纪
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规定执行。
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1.考生自行准备网络远程考试设备并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参加演练。网络远程考试设备的参数、要求由学院通知考生。
2.考生在录取前应再次核实报考时填写的身份信息,要求姓名(简体或者繁体)和证件号码应与符合报考要求的身份证件信息完全一致。如核实发现信息不一致,须在录取前与我校联系修改。因考生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或者后续问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3.2022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生名单见附件。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仙林校区笃学楼404。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邮件:yzb 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以上内容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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