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就业、出国压力增加,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的人越来越多,近几年的报考人数呈持续上涨趋势,别担心,高顿小编今天为各位同学带来了最新消息——湖南大学会计考研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要求,那么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大学会计考研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要求有哪些?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2万字。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审查并出具书面结论,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
  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预答辩制度、匿名评阅制度。学位论文评阅人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鼓励邀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本方案仅供指导与参考之用,请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并持续改进本单位的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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