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中介行业在国际上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为维护国有资本权益、规范资本市场运作、防范金融系统风险、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资产评估法》正式奠定了我国资产评估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入了法制化发展的新阶段,进一步提升了资产评估行业对高质量人才的迫切需求。与此同时,资产评估专业聚焦于资产定价、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专业知识的学科特点,契合了证券业、投资咨询业、银行业等专业机构的人才需求,有效拓展了资产评估专业人才的就业领域。上海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成立于2010年,是全国首批68所资产评估硕士培养单位之一。我校资产评估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依托投资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等多个相关学科的专业力量,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凸显财经特色、上财专业优势和上海金融优势,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专业人才,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
二、项目特色与优势
1.对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打造特色课程体系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系列课程,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学位基础性课程凸显财经特色,侧重于经济学、会计学和论文写作基础素养的培育;专业必修课引入实务专家和前沿系列讲座,实践基地配套实践教学设计,确保人才培养的专业性、应用性和引领性;专业选修课聚焦于数据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深度专题内容,服务于复合型、个性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求。
2.强强联合,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学科点现有专任教师23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行业导师52人。专任教师团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和教学成果丰硕,多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学者”等人才计划;行业导师均为业界资深专业人士,涉及评估、证券、事务所等多个领域。
3.动态优化,确保高质量培养成效随着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优化培养方案,开发创新课程,实现培养方案的动态优化升级;以前沿专题、主题讲座、实践指导等方式,引入业界导师全流程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切实保障应用型硕士人才能力的培养需求;构建专任教授与业界导师在课程共建、案例开发、课题研究等多方位的合作体系,为高质量人才培养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应用型、创新型、引领型、复合型”作为人才培养规格,立足于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大局意识,扎实的资产评估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以人为本,多角度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秉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培养学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以“人文底蕴、科学精神、社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体系为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优化方案,全方位培养学生专业能力适应资产评估跨学科的专业特征,设置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等多领域相关课程;坚持中国特色和中国标准,尊重国际规则,对接国际标准;常态化设置专家讲座,普及案例教学,加强社会实践管理,提升学生专业技能。
3.对接需求,全链条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在案例教学、前沿讲座、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等环节,引入业界专家和实务导师参与;把社会需求融入到人才培养的过程,培养可以胜任国内和国际、企业和政府、评估行业和其他岗位需求的专业人才。紧跟社会和评估行业发展的动态需求,优化课程内容、培养方案和社会实践安排。
四、培养方式与学习
年限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五、招生名额2023年计划招生79人(含推免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各专业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实际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六、报名与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资格参照《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考生须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150分);
④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满分15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三个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订,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产评估专业基础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约在2023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具体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为人民币20.8万元,按学年缴付。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奖助体系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该项目成绩优异的在校生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凤凰楼105室联系电话:021-65904***(见官网)网站:https://spea.sufe.edu.cn/
来源于上海财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