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报到之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具体参见《2020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各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五)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不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

  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 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考试地点请在下载的准考证中查看。

  2. 复试笔试内容请于2019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安排请于2020年3月下旬登录各学院(研究院)网站查看。

  四、体检

  1.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复试时另行通知。

  2. 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奖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规定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六、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

  因新增专业和部分调整专业的学费标准需报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另行通知。

  七、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2019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见下表(仅供参考):

奖助类别

名称金额 (万元/人/年)覆盖范围及比例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0.6100%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生(不含定向生)
助研津贴原则上平均不低于0.4部分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2按照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
学业奖学金一等0.870%参评范围及比例参见相关实施细则
二等0.4 30%
社会及企业奖学金按照协议执行

  八、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非全日制专业优先录取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十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联系电话教务科办公地点 (西土城路校区)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10-62282163教二楼425室
电子工程学院010-62283720教四楼338室
计算机学院010-62282656教三楼1005室
自动化学院010-62282129教四楼133教务科
软件学院010-62282985主楼1219室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010-62281209教二楼115室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010-62283635教一楼208室
理学院010-62282099主楼807室
经济管理学院010-62281902(学术型)经管楼216室
010-62283400 (国际商务、工程管理硕士)经管楼217室
010-62282069 (工商管理硕士)经管楼218室
010-62283277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人文学院010-62282970教一楼317室
教育技术研究所010-82056333小西天校区网络教育学院117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62283395明光楼616室
网络技术研究院010-61198121新科研楼510室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010-61198017新科研楼307室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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