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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共否决了34IPO企业,仅2016年上半年就否决的了7家,通告终止审查首发企业17家,同时公布了一些IPO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全面监管,从严治理将是中国股市的大势所趋。

 

证监会大篇幅提到IPO监管,申报企业问题颇多

 

近日证监会在北京召开《保荐机构专题培训》,其中大篇幅提到了IPO发行审核相关问题,监管层对于现阶段申报企业的质量问题,申报材料等问题表示不满。

 

1、在审企业财务虚假问题多

本次培训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常军胜在培训会上表示,常规审计手段就可以在被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查出很多问题,如现存货不实,频繁拆借,通过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财务方面的问题。

30%的在审企业撤回,甚至有些企业已上初审会或已过会。这些企业中,有的隐瞒关联关系,利用关联交易虚增收入;有的存在成本漏记等问题。
 

2、申报材料粗糙

一些企业的申报材料粗燥得一塌糊涂,导致审核人员根本看不懂资料。初审会过不了,需要重新处理材料的企业,因为二次反馈会无限期延后IPO进度,能够直接修改材料进入发审会的企业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3、存在侥幸心理,不顾明确规定

审核期间不能引入新股东是很早的规定。某在审企业明明知道违背了这个规定,但仍存侥幸心理,一直不撤材料。导致该企业现在不撤不行。若其14年引入新股东时就撤材料,现在排队也已经两年。

 

IPO企业分红属于重大会后事项,上市公司再融资要在分红完毕后再启动发行程序,这也是很明确的规定,不过总有一些企业不管不顾,证监会发行部已经处理2

 

不过明文规定,肆意妄为,是中国股市的常态化问题。

 

加强IPO监管,有多严格?

 

从严治理,全面监管的到底有多严格,在保荐机构专题培训会上也有风声透出。

 

1、保荐机构监管纳入证券风险管理体系

保荐业务风险体系相对较弱,但是在实际IPO的过程中,出现了保荐人弄虚作假,不顾风险推荐企业入市的情况,给股市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2、主动撤回也要追责

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应当对照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标准对企业进行自查,盲目申报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应当申请主动退回,前期符合条件但因后期客观原因造成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也应当主动撤回,即使如此,保荐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鼓励券商对项目进行自查

本次财务自查的基本要求是:严格对照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自查自纠。保荐机构应对照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标准自查,证监会审核时将会结合审核关注度的问题,包括保荐机构如何尽调,保荐机构如何自查以及自查的验收与审核相结合。客观上不要求券商递交自查报告。

 

4、出现重大问题,可收回券商牌照

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越来越多,保荐业务的风险相对较弱,虽然有说将保荐业务纳入真股证券风险体系,由机构部统一管理,但是一旦保荐项目出现重大违约或者其他风险问题,证监会除了暂停资格36个月,还有可能将牌照收回。

 

高顿研究院副主任冯伟章表示,对于证监会收紧IPO政策的做法表示支持和理解。中国A股号称最难进入的资本市场,不过,一些公司为了尽快实现融资,通过上市审批,使用了一些灰色手段,既破坏秩序,又增加了风险。更可气的是,一些券商,尤其是一些有保荐资格的券商,为了业务不惜铤而走险,违规操作。

 

以前违规操作,不外乎资料退回,上市失败,这样过低的成本也是导致券商敢于挑战规则的诱因。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惩罚力度,对于打击IPO投机行为,肃清股市不合规、不盈利的企业,有极大的帮助。

 

▎本文作者M先生,来源金融早八点。新主流金融领域观察者,为趣味、梦想和生活发声。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微信号:金融早八点(jr8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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