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人贷及其高管在美遭到集体投诉,美国律师事务所Bronstein,Gewirtz&Grossman,LLC在当地报纸上刊载广告,提醒宜人贷的投资者,称已代表在今年5月11日至8月24日期间购买宜人贷股票的投资者,对宜人贷及其高管提起集体诉讼。据该律所诉讼指出,宜人贷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宜人贷隐瞒了正遭遇越来越多的欺诈贷款行为的事实同时,该律师事务所指出,宜人贷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交易法案,要求宜人贷对投资者的损失做出赔偿。宜人贷方面回应称,这些诉状中的指控“没有任何依据”,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应诉,维护公司的权益。宜人贷股票上周三大跌10.45%之后,周四继续下挫15.32%,报收于20.40美元,两日累计重挫24.16%。周五股票出现反弹,收盘涨7.16%,报21.86美元。
在美上市的宜人贷股价不仅上演了惊人的“V型反转”,今年二季度更实现了超强盈利。从2016年2月中旬的3.35美元,到8月16日一度创下42.34美元的历史新高,这个过程只用了半年时间。有业内人士认为,宜人贷股价上涨如此迅猛可能是导致其被“盯上”的一大因素。该律所诉讼的目的在于拿回原告方投资在该公司股票上的亏损。
此次宜人贷在美国被起诉的一个重要原因,被认为是近期中国监管部门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在该新政出台当天,宜人贷在美国的股价应声下跌22%。
易观高级分析师李子川认为,随着机构业务量的上升,贷款欺诈行为上升概率较大,这是客观规律,无论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或者互联网金融平台都不可避免。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指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P2P属于严监管行业,宜人贷后续因政策性因素导致股价剧烈波动的概率仍然很大。长期看,监管坚持“普惠金融”的定位,也会影响宜人贷的业务前景,市场空间想像力受限,打压其长期估值水平。
在美遭遇集体诉讼列数“三宗罪”
8月30日,美国律师事务所Bronstein,Gewirtz&Grossman、LLC提醒宜人贷的投资者,称已代表在2016年5月11日-8月24日期间购买宜人贷股票的投资者对宜人贷及其高管提起集体诉讼,指其发布虚假信息致投资者亏损。
而对于该律所的指控,宜人贷方面回应称,“知悉2016年8月26日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我们公司提交的起诉状,我们认为该起诉状中的指控没有任何依据,并准备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的权益”。
据该律所诉讼指出,宜人贷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宜人贷隐瞒了正遭遇越来越多的欺诈贷款行为的事实;对于中国政府实施的新反欺诈监管条例会对宜人贷业务造成负面影响,未如实指明等。
对于美国律师的诉讼,易观高级分析师李子川认为,随着机构业务量的上升,贷款欺诈行为上升概率较大,这是客观规律,无论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或者互联网金融平台都不可避免,平台通过固定周期财报所公布的逾期状况即是对贷款欺诈行为上升较好的说明披露。
之前,在8月25日和26日,已有6家美国律所提出其正在调查宜人贷(和其特定的几位高管)。*9家提出调查的是律所Law Offices of Howard G.Smith,其在自家官网称宜人贷默许其平台上欺诈的发生,以此为目地(artificially)增加其营业收入。
8月26日,律所GlancyProngay&Murray LLP(下称“GPM”)发布公告称已代表在5月11日到8月24日之间(注:该期间被称为集体诉讼期)购买了宜人贷证券的个人和法人向加州中心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提交了起诉状,其并称上述投资者应在公告发出后的60天内前往上述法院担当首席原告。
律所Pomerantz Law Firm(下称“Pomerantz”)在8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中称该集体诉讼的编号是16-cv-06506。
随后,另外9家律所发布公告号召投资者联系或聘请其律师咨询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提供线索。
GPM在其公告中称集体诉讼的内容是:在集体诉讼期宜人贷做出了重大错误(和/或有误导性的)陈述,并且没有披露影响公司业务、运营状况和前景的重大负面事实。特别是,宜人贷在以下方面做出了错误的(和/或有误导性)的陈述(和/或没有披露):
1、宜人贷正在经历越来越多的来自借款人的欺诈性借款;
2、中国政府为应对该行业的欺诈事件新近出台的反欺诈监管条例(注:此处指的应该是P2P监管细则)可能对宜人贷的业绩表现有负面影响;
3、基于以上原因,宜人贷关于业务、运营状况和前景的陈述是错误的、有误导性的(和/或缺乏合理依据的)。
树大招风股价惨遭“滑铁卢”
继周三宜人贷股票大跌10.45%之后,该公司股票在周四继续下挫15.32%,报收于20.40美元,两日累计重挫了24.16%。自8月24日监管部门发布网贷新规以来,宜人贷股价已累计下跌23.37%,一周时间内市值蒸发约4.3亿美元。
在P2P行业监管整体收紧、行业景气度下滑的背景下,在美上市的宜人贷股价却上演了惊人的“V型反转”,今年二季度更实现了超强盈利。宜人贷此前公布的财报显示,第二季度净营收7.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净利润2.61亿元人民币,同比暴增226%。但相对于该公司股价的涨幅,两倍的净利润增长都不算事儿。从2016年2月中旬的3.35美元,到8月16日一度创下42.34美元的历史新高,这个过程只用了半年时间。有业内人士认为,宜人贷股价上涨如此迅猛可能是导致其被“盯上”的一大因素。
据悉,该律所诉讼的目的在于拿回原告方投资在该公司股票上的亏损。并且诉讼中指出“代表在2016年5月11日-8月24日期间购买宜人贷股票的投资者”提起诉讼,而这个时间点表明该诉讼与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新发布的网贷监管办法不无关系。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美国投资者起诉宜人贷,很可能是因为在5月11日-8月24日发生了一些重大事件,相关投资人认为在该期间的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因而提起诉讼。李子川也认为,诉讼划定的时间,是宜人贷年报及半年报影响最深时间段,也是在宜人贷股价较大波动周期内比较契合诉讼者目的。
事实上,受监管办法影响,宜人贷股价应声下跌,北京时间8月24日收盘股价为31.44美元,25日收盘跌至24.52美元。
国内监管政策落地宜人贷业务受影响
此次宜人贷在美国被起诉的一个重要原因,被认为是近期中国监管部门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在该新政出台当天,宜人贷在美国的股价应声下跌22%。
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网贷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做出了严格规定。作为中国P2P网贷行业登陆纽交所的*9股,也受到监管的影响。
其中,借款限额对宜人贷有影响。以“单一自然人在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20万元”为例,宜人贷面向百灵的贷款项目“精英标”共有4个贷款金额区间,即1-5万、5-10万、10-20万、20万-50万,借款人*6可拿到50万的贷款。
其次,资产证券化。2016年3月,宜人贷宣布将推出中国[*{5}*]在线消费金融ABS产品。而监管细则规定,网贷机构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作为中国P2P网贷行业登陆纽交所的*9股,受监管细则影响,宜人贷的股价24日应声下跌,到收盘时股价为24.52美元,跌幅22.01%,总市值为14.34亿美元。而25日,宜人贷股价企稳,仅上涨0.04%,收盘价24.53美元。
投之家总裁黄诗樵指出,宜人贷股价大跌与监管细则出台有关系,因为国外投资机构认为细则对宜人贷影响较大。
政策及行业不良现状因素叠加股价还将大波动?
“目前看来,美国律所关于欺诈贷款的指控并没有提出相应的实质证据。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政府出台了新的规定,不能就因此否定原有业务的合法性,更何况政府还给予了一年的过渡期。”王德怡指出。
对于宜人贷遭遇诉讼的影响,王德怡进一步表示,若美国律所代理的诉讼成功,会对类似网贷平台在美国上市造成不利的影响,对投资者的信心是一个打击。不过,从阿里巴巴等公司的诉讼都不了了之的结果来看,说明中国公司在适应美国的法律制度方面经验日臻成熟。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指出,因政策原因导致的股价大跌是本次宜人贷遭集体诉讼的根本原因,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P2P属于严监管行业,后续因政策性因素导致股价剧烈波动的概率仍然很大,会对后续P2P在美上市的估值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宜人贷方面来看,其已经落实了银行资金存管,且作为上市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已经比较完备,监管办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业务模式层面,包括借款限额、不能发行理财产品、不能代销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短期内会对平台的交易规模和产品创新带来即时影响,已经基本反映在股价波动上。长期看,监管坚持“普惠金融”的定位,也会影响宜人贷的业务前景,市场空间想像力受限,打压其长期估值水平。
8月31日复星国际董事长郭广昌在香港出席业绩发布会,谈及P2P行业时,他表示“我从来不看好P2P,我不是说所有的,但基本上都是骗局。一个金融企业的核心就是风险的定价能力,无论用大数据也好,用产业经验也好,用你的产业链上下端(的资源)也好,离开这种(风险定价)能力,其他在做的基本都是耍流氓。”
零壹财经数据显示,P2P行业在上半年各月成交额持续攀升,6月超过150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6000亿元。行业累计成交额在5月末已经超过2万亿。在资本市场整体趋冷的情况下,上半年行业共发生49例融资事件,涉及融资总金额超170亿人民币。
虽然贷款余额处于较高水平,但不良率一直不为所知。融宜宝、E租宝、中晋资产等骗局接连被戳穿,“线上P2P”与“线下财富管理”几乎成了诈骗代名词。
两个月前,P2P平台银坊金融平台负责人蔡锦聪因非法集资2亿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目前P2P领域最重的判罚。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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