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对弘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被举报事项处理决定的通报》。
通报称,根据投诉举报的线索,山东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检查人员对威海弘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就涉嫌私刻协会公章、内部管理、办所条件、执业质量、业务收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弘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一些问题:2016年注册会计师苏林举不在所内专职执业,为挂名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出具过程中,审计程序执行严重不足、审计证据获取较少,不能有力支持审计结论;个别报告报表间存在勾稽关系不衔接、逻辑关系错误,注册会计师未实施追加审计程序,底稿无相关记录;存在业务收费偏低现象。
经山东注协惩戒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委员表决确定,给予该所“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对问题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倪志叶、冯子鸿等四人,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对注册会计师苏林举撤销注册,责令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向山东注协提交整改报告,做好迎接复查的准备。
山东注协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执业人员,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增强风险意识,依法执业,加强控制,恪守准则,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水平,努力维护行业形象。
通报中显示弘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兼职挂名
该所注册会计师苏林举长期未在所内执业,经抽查2016年5月、6月、7月工资单,无领取工资记录,核实为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该所已确认。
二、抽查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
(一)报告名称:威海皓菲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46号,报告日期:2016年2月29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9亿,所有者权益1.2亿,销售收入1.59亿,净利润0.15亿,报告复印件附后。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底稿所附会计报表及附注未获取被审计单位的签章;
4、除科目余额表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审计收费尚未收取。
(二)报告名称:威海嘉博贸易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47号,报告日期:2016年2月29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2亿,所有者权益0.98亿,销售收入1.47亿,净利润0.14亿。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底稿所附会计报表及附注未获取被审计单位的签章;
4、除科目余额表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审计收费尚未收取。
(三)报告名称:威海丽浦维尔印染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48号,报告日期:2016年2月29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3亿,所有者权益0.72亿,销售收入1.37亿,净利润0.14亿,报告复印件附后。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底稿所附会计报表及附注未获取被审计单位的签章;
4、除未加盖被审计单位章的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审计收费尚未收取。
(四)报告名称:威海柏莱泰德服装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49号,报告日期:2016年2月29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79亿,所有者权益0.62亿,销售收入1.24亿,净利润0.12亿。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底稿所附会计报表及附注未获取被审计单位的签章;
4、除未加盖被审计单位章的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审计收费尚未收取。
(五)报告名称:威海泰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68号,报告日期:2016年3月15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67亿,所有者权益8.70亿,销售收入10.69亿,净利润1.75亿。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除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4、业务约定书未注明审计收费金额;
5、审计收费2000元,获得凭证附后。
(六)报告名称:威海高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97号,报告日期:2016年3月30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09万元,所有者权益1730万元,销售收入1605万元,净利润169万元。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底稿所附会计报表及附注未获取被审计单位的签章;
4、除未加盖被审计单位章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审计收费4000元,获得凭证附后。
(七)报告名称:威海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专审〔2016〕第068号,报告日期:2016年3月15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孟广琴。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84亿,所有者权益13.80亿,销售收入1.72亿,净利润0.27亿。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除现金科目外,其他会计科目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明细表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收费0.2万元,审计收费偏低;
4、审计报告所附利润表销售收入172,338,925.37元,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本年减少数56,987,465.25元(85,485,465.25-28,498,000.00),预收账款本年减少1,214,099.58元(24,520,067.82-23,305,968.24),现金流入初步计算为228,012,291.05元,而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入小计为20,015,003.76,差额2.07亿,存在错误;
5、审计收费2000元,获得凭证附后。
(八)报告名称:威海丰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05号,报告日期:2016年1月15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倪志叶。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6万,所有者权益52万,业务收入112万,净利润6.69万。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除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验资报告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4、业务约定书未注明审计收费金额,未签字盖章;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底稿所附审计报告无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盖章。
(九)报告名称: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108号,报告日期:2016年4月12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倪志叶。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63万,所有者权益3508万,业务收入12552万,净利润625万,报告复印件附后。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资产负债表项目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利润表项目未实施审计程序;
3、除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营业执照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4、业务约定书未注明审计收费金额,未签字盖章;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底稿所附审计报告无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盖章;
7、该审计报告所附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流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1,007,225.41元,不符合逻辑,存在错误。
(十)报告名称:威海市洪屹渔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74号,报告日期:2016年3月21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香君、冯子鸿。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4万,所有者权益8.54万,业务收入112万,净利润1.94万。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除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营业执照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4、业务约定书未注明审计收费金额,未签字盖章;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底稿所附审计报告无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盖章;
(十一)报告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颐和东方健身中心,审计报告
威弘会师企审〔2016〕第079号,报告日期:2016年3月24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子鸿。
审计报告附表: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1万,净资产合计-73.27万,提供服务收入52,08万,净资产变动额0.89万。
1、缺少风险评估程序;
2、底稿仅有审计程序表、审定表,缺少必要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3、除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业务轰动表、现金流量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外,底稿中无其他审计证据;
4、业务约定书未注明审计收费金额,未签字、未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5、无基本情况了解等基本资料;
6、底稿所附审计报告无注册会计师的盖章、仅有注册会计师冯子鸿一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