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辽财办会[2016]98号),自2017年1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施行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按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基于原考试大纲的考试安排截止至2016年12月30日(报名相应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