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甘肃省国税局获悉,“十二五”期间,为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该局累计为1269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5.85亿元,户均减免440.11万元。
甘肃省国税局介绍,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是一项鼓励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按减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较25%的法定税率,减免幅度达40%。而且,为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和投资者了解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甘肃省国税局通过细化落实税收优惠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户不落。
据了解,过去5年,甘肃省国税系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减免的户数从2011年的146户增加到2015年的343户,累计增幅134.93%;减免税额从2011年的4.68亿元攀升至2015年的17.07亿元,累计增幅264.54%。尤其在2015年,甘肃省减免税额17.07亿元,创历年新高。
本文来源:央广网;作者:孟永辉、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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