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精神,有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77号)等有关规定,健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发挥内部审计的基础性监督作用,经四川省政府同意,于2016年12月21日,发(颁)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就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推进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提出要求。同时还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明确内部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抓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监督和工作指导。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内部审计机构做出的审计结论,审计机关在核实质量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利用。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要关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开展与质量效果,并将其列入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其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意见指出各级内部审计协会作为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在同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章程规定,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实务推介、调研宣传、分类指导等工作,引导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该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四川省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