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4月22日—4月30日,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1008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371家,深市主板149家,中小板298家,创业板190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94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7家上市公司(*ST上普、*ST八钢、*ST锐电、山东金泰、*ST坊展、仰帆控股、武昌鱼、宏达股份、厦工股份、太化股份、柳化股份、万家文化、中国嘉陵、中房股份、美丽生态、中粮生化、ST生化、世纪星源、深中华A、*ST皇台、*ST新都、四环生物、*ST天首、珠海中富、东凌国际、北大医药、中银绒业、*ST东数、*ST云网、云投生态、成都路桥、登云股份、雅百特、银江股份、天龙光电、恒顺众昇、天和防务、腾信股份)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家上市公司(天津磁卡、*ST新亿、秋林集团、ST成城、航天通信、中润资源、ST亚太、中科新材、巴士在线、*ST准油、民盛金科、众和股份、凯瑞德、宝馨科技、金亚科技)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0家上市公司(*ST昆机、*ST海润、*ST吉恩、中安消、*ST大控、ST华泽、圣莱达、*ST弘高、新泰电气、三维丝)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4月30日,40家事务所共为313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1225家,深市主板476家,中小企业板833家,创业板602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303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4月22日—4月30日,39家事务所共为46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314家,深市主板134家,中小板14家,创业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41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1家上市公司(西部资源、广汇能源、实达集团、汉商集团、星光农机、*ST八钢、*ST锐电、仰帆控股、太极实业、上海梅林、江苏吴中、龙宇燃油、贵人鸟、海南椰岛、ST成城、宝光股份、万家文化、新华医疗、金龙汽车、亚泰集团、美丽生态、泸天化、襄阳轴承、三湘印象、康达尔、中国长城、*ST川化、*ST天首、北大医药、*ST中绒、光洋股份)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6家上市公司(*ST上普、*ST昆机、天津磁卡、ST慧球、秋林集团、大晟文化、*ST海润、*ST中安、航天通信、中国高科、*ST大控、ST生化、*ST华泽、中润资源、ST亚太、万年青)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4月30日,40家事务所共为1565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1041家,深市主板457家,中小板55家,创业板12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48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4月30日,29家事务所对105家上市公司出具了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3家事务所对85家上市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5)。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情况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ST上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7(6)所述,2016年12月2日,上海普天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挪用募集资金996.00万元临时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在编制2016年度财务报告时,上述子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9日将该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7(7)所述,2017年1月17日,上海普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7-2-001号),因上海普天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海普天立案调查。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ST八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八一钢铁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417,731.08万元。虽然八一钢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ST锐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等对华锐风电公司提出的诉讼尚在审理中,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华锐风电公司2015年度亏损44.52亿元,2016年度亏损30.99亿元,且每股净资产已低于股本,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华锐风电公司的经营风险。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4.山东金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人关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泰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40,206.84万元,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实现净利润151.50万元,2016年度合并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4.61%、67.01%。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836.60万元;金泰股份公司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该等情形将影响金泰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金泰股份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5.*ST坊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所述,廊坊发展公司2016年度由于营业规模较小及投资损失等原因亏损人民币25,235,390.27元,且连续亏损,经营面临困难。廊坊发展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6.仰帆控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所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流动负债已高于流动资产2,210.96万元。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贵公司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此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7.武昌鱼。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截止审计报告日,武昌鱼公司经营业务较少,经常性业务持续亏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武昌鱼公司累计亏损522,988,835.61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162,826,691.76元,虽然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应对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8.宏达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下事项:(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对宏达股份公司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人民币2,117,076,022.00元,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3所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宏达股份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存货中,低品位氧硫混合铅锌矿库存量为2,493.32万吨,账面价值为12.02亿元,占净资产总额的25.45%。目前该低品位矿利用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本段内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9.厦工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之2所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工股份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2016年度亏损26.90亿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12.94亿元,厦工股份公司已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不确定性;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3所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工股份公司根据既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应收账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8.10亿元,2016年度计提17.86亿元,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0.太化股份。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受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的影响,太化股份公司于2011年7月开始陆续关停合成氨、焦化、氯碱等主要化工生产分公司,资产处置正在进行中;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太化股份公司累计亏损6.03亿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2.7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35亿元。上述情况表明,可能导致对太化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1.柳化股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止2016年12月31日,柳化股份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额,净资产为-2,450.87万元,2016年度发生净亏损81,623.98万元,未弥补亏损为102,846.87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柳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2.万家文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1)所述,万家文化于2017年2月27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调查结论对万家文化可能产生的影响。
13.中国嘉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为-28,910.20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26,943.30万元,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此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4.中房股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房股份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39,858.14万元,目前无后续开发项目。中房股份公司拟通过加大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及销售力度,控制成本支出以及推进正在进行的重大重组事项等措施提高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5.美丽生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告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7(1)所述:贵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贵公司立案稽查。截止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贵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稽查尚未结案。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6.中粮生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正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所述,中粮生化于2015年12月14日与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相关内容,中粮生化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精公司”)的整体搬迁工作。《搬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最低补偿金额无法补偿中粮生化及子公司酒精公司账面搬迁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搬迁费用、停工损失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中粮生化对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算,长期资产在2015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9,505,569.18元,其中中粮生化母公司计提减值准备421,732,118.44元,酒精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07,773,450.74元。2016年度,公司启动了氨基酸生产线固定资产拆卸、整理、变卖等工作,同时对氨基酸生产线等待清理人员展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整体搬迁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柠檬酸及燃料乙醇生产线搬迁进度进行了调整。由于中粮生化整体搬迁工作量大且时间跨度较长,目前计划的搬迁方案可能会根据未来经营情况的变化做出调整,中粮生化在整体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损失可能与截止2015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存在差异。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7.ST生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或有事项”所述,何利萍等自然人起诉振兴生化的案件尚未终审判决、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锡柴油机厂等诉振兴生化法院判决尚未执行;如“附注十五”所述,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尚未完成。上述事项的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8.世纪星源。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1)所述,肇庆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折合人民币444,767,845.15元,占世纪星源公司资产的比例较大。2008年世纪星源公司与广金国际控股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于受到历史原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现正筹划的与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的合作事项的影响,开发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3)所述,南油福华项目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59,664,319.80元,涉及预收账款200,000,000.00元。由于《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约定的项目公司尚未设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尚未签署,并存在合作纠纷及仲裁事项,导致该项目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二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9.深中华A。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深中华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深中华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13年12月27日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司在重整计划中设置了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期望通过资产重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截止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引入重组方,仅保留自行车业务来保持重组方注入资产前深中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深中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0.*ST皇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贵公司受行业调整的影响,营运资金紧张,债务逾期,同时累计亏损较大,2016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1,975.51万元,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1.*ST新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强调事项为(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公司重整管理人认定,对公司因担保等产生的债务及共益债务计提预计负债。2015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295,053,335.77元,2016年度偿付债务26,399,540.00元,支付共益债务10,888,605.03元,同时公司管理人账户产生利息收入878,183.99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或有债务及共益债务所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258,643,374.73元,公司已足额提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四)所述,因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2016年5月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否同意公司恢复上市的批复。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2.四环生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3)所述,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贵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为工程项目共同采购3.06亿元工程苗木。因贵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约支付货款,苗木供应商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1日作出民事判决。截止报告日,公司持有的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已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冻结。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3.*ST天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天首发展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净亏损-265,935,761.44元,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25,762.90元。天首发展于2017年3月9日发布停牌公告,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3月16日发布公告,经天首发展核实及论证,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能力产生疑虑的情况,天首发展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4.珠海中富。中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珠海中富公司在2016年度发生亏损-588.346.640.89元,在2016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397,929,330.98元。珠海中富公司已披露了改善措施,但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5.北大医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下事项:北大医药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专调查字2014477号),因北大医药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北大医药公司立案调查;2016年12月19日,北大医药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105号)。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尚未下达。本段内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26.中银绒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银绒业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决定对中银绒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7.*ST东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华东数控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亏损,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175.31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30,571.40万元。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299.27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6,959.96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46,039.01万元。华东数控公司虽然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中披露了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确定,其可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8.*ST云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中科云网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净亏损-112,567.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09.47万元,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56.56万元。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中科云网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但是公司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在附注二中披露的应对计划是否能得到执行具有不确定性,这些事项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9.云投生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本节十四、2或有事项所述,2016年10月,云投生态公司南充分公司的工程施工方南充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云投生态公司及南充分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04亿元、延期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利息5,200万元及违约金3,000万元。该案件于2017年4月19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但尚未作出判决,原告方提出和解。在该案应诉过程中,云投生态公司发现华盛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据,已向司法机关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同时进行报案。上述事项云投生态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充分披露,该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0.成都路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侯人民法院”)就李勤诉成都路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裁定,暂缓成都路桥公司执行2016年*9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自裁定作出后,未经武侯人民法院许可,成都路桥公司不得召开股东大会;暂缓成都路桥公司执行2017年*9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如需执行上述决议中的部分事项,须经武侯人民法院许可。上述诉讼争议事项以及法院的保全裁定涉及成都路桥公司已经公告生效并开始实施的股东大会决议,导致成都路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可能导致成都路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案件尚在审理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1.登云股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2015年10月20日,登云汽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登云汽配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2.雅百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雅百特于2017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08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尚未有最终结论,后附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涉及任何由于立案结论可能导致的调整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3.银江股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所述,因收购标的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李欣应向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补偿其持有的25,240,153股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因李欣已将其股票质押给浙江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导致其无法履行补偿义务。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事项当事人李欣和本事项衍生案件当事人浙江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本报告日,案件尚未判决。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4.天龙光电。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较少,经常性业务持续亏损,且2016年度亏损金额较大。虽然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5.恒顺众昇。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下事项:恒顺公司于2015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568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恒顺公司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证监会尚未出具最终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36.天和防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天和防务公司连续两年亏损,2015年及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5,327,063.10元及-70,695,660.03元;(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和防务公司账龄为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98,691,421.77元,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128,097,242.00元,净额为270,594,179.77元,上述应收账款净额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49%。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7.腾信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所述内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天津磁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如“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第2点所述,天津磁卡公司在2016年度年报编制过程中发现:天津磁卡公司在海南高顿金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为其股东但账面并无相应的对外投资记录。因该8家公司现已处于吊销及停业状态,天津磁卡公司无法获得上述8家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因而无法确认上述8家公司对天津磁卡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天津磁卡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673,779,806.85元,欠付大股东天津高顿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5,351,214.08元,2016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88,128,524.36元。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天津磁卡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ST新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如附注十二、8所述,新亿股份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余额为48,400万元。由于该等应收票据系由收回原撤销交易的预付账款所形成,新亿股份公司仅能提供与该等交易相关的合同、付款凭据及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我们无法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等交易的真实性及期末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
3.秋林集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秋林集团公司孙公司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对外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中有7.3亿元的关于提货方式及地址约定“由销货方负责运送到购买方经营场所”,有1.98亿元采购合同提货方式及地址约定“自提、买方承担运费”,但该等公司的账簿和报表中未查见与上述采购、销售业务相关的运费支出;该等公司亦未提供其他有效的物流、运输等我们认为可以信赖的凭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该等采购、销售业务对收入、成本的影响及相关费用确认的完整性。
(2)秋林集团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发生资金往来35,500万元,其中2016年3月7日向其支付资金16,000万元,2016年3月31日收回,该资金往来既签有借款合同又签有采购合同及解除合同协议;2016年4月20日向其支付13,000万元,2016年6月23日收回,该资金往来签有采购合同及解除合同协议;2016年3月31日向其支付6,500万元,当天收回,该资金往来签有采购合同及解除合同协议。该等大额资金支付,最终没有实现交易目的,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秋林集团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大额资金往来的目的和性质,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可能影响。
4.ST成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哈尔滨物贸商城分公司和哈尔滨物华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报表反映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476,204.40元、负债总额31,004,118.36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020,964.29元,亏损5,129,056.85元。由于上述分公司和子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未提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我们无法对上述分公司和子公司实施审计程序。
(1)成城股份2016年度亏损达2.14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5.40亿元;部分子公司业务仍处于停滞状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城股份未及时清偿的银行逾期借款及民间逾期借贷本金及利息60,941万元、账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败诉欠款本金及利息5,658万元。以上事项导致我们对成城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虽然成城股份的大股东通过与债权人协商收购了成城股份部分债务,并免除了成城股份承担债务的责任,公司管理层也在采取措施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成城股份因对外担保导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决诉讼事项:
①成城股份对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担保3.31亿元,担保的借款已于2015年度逾期,2017年1月,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将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和成城股份起诉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尚处于审理阶段,对成城股份的影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②成城股份对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2笔银行承兑汇票担保5000万元,2015年度逾期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将其持有的债权转让给润德(唐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润德(唐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中的1笔债权本金22,132,863.51元起诉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及担保人成城股份等6被告承担清偿责任及代为清偿责任,该案的*9次开庭时间定为2017年5月3日,因此对成城股份的影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3号】对成城股份2012年度出售上海物华广场一、二层裙楼商铺的虚假交易事项作出了认定。根据成城股份提供的资料显示,上述虚假交易的收入18,444万元通过另一未实现的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转变为应收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上述应收款项在本次审计报告日前已全部收回,由于交易房产已不属于成城股份控制,成城股份无法对该交易进行追溯重述。"
5.航天通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航天通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的部分销售、采购业务通过供应链企业(含贸易企业,下同)完成,智慧海派在确认与供应链企业相关业务的销售收入时,采用经销的收入确认政策;我们认为,由于其所涉及的供应链企业下游客户和上游供应商均存在受智慧海派控制的情况,且相关内部控制缺失,我们无法准确判断智慧海派与供应链企业的交易是经销还是代理,进而影响我们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判断。
6.中润资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所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润资源公司应收山东安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资产)股权及债权款项人民币36,930.00万元,应收齐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置业)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2,932.23万元,中润资源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损失。安盛资产和齐鲁置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2017年4月18日,经中润资源董事会决议通过,中润资源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信盛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盛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将持有的上述债权转让给华信盛歌,但未明确具体交易条款和交易价格。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上述其他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所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润资源公司应收李晓明购矿诚意金8,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5,496.00万元,中润资源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损失。该款项为2015年度中润资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买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司、明生有限公司、蒙古新拉勒高特铁矿有限公司各100%股权的一项诚意金安排。截至审计报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相关申报材料已过有效期,中润资源公司尚未确定跟进方案,我们无法就应收购矿诚意金款项性质的认定以及中润资源对该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7.ST亚太。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2016年度,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1-00584号)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017】康广法意字第006号),海南亚太公司下属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将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及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2012年度为同创嘉业“亚太玫瑰园”项目代垫费用共计78,268,688.00元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记入同创嘉业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和其他应付款。对于上述前期土地成本的调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8.中科新材。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如财务报表附注五、9所述,中科新材取得的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成本218,625,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141,370,772.90元。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进行调整。
9.巴士在线。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北京金视博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视博华)系巴士在线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科技公司)的广告代理客户。巴士科技公司2016年度为金视博华代理的品牌发布广告确认营业收入人民币7,407.16万元(2015年11-12月:838.16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巴士科技公司应收金视博华7,403.21万元,其中:超过合同约定收款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6,236.40万元。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就巴士科技公司与金视博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我们亦无法确定上述交易及其他可能未被识别出的关联交易是否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和披露产生影响。
10.*ST准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贵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印章管理和使用存在个别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经审批将公章借出用印,不符合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情形。(详见《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四(二))我们无法判断公司是否还存在未经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2016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2016年10月31日签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调查通字【2016】43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1.民盛金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如财务报告附注五(十五)所述,民盛金科公司本年度内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金融公司),形成商誉119,389.24万元。民盛金科公司进行了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结论认为合利金融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没有低于投资成本,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不低于其账面价值,因而无需计提商誉减值。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合利金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况,且我们对民盛金科公司提供的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和充分讨论,但无法对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业绩增长假设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适当性作出准确判断。
12.众和股份。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贵公司本报告期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方式将账面应收四家客户款项共计8,868.17万元与应付喀什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方)款项对抵。由于贵公司未能提供债权方相关信息,我们无法核实该对抵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该项交易影响相关债权债务的列报准确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2)贵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另外四家客户款项合计22,518.50万元,属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贵公司按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2,689.57万元。根据贵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不存在减值再并入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由于贵公司未能提供该四家客户单项测试不存在减值的依据,我们无法判断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
(3)贵公司期末存货中有7,284万元已发出,由于贵公司提供的该存货出库信息不充分,我们无法通过监盘、函证及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该存货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和状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贵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贵公司仍存在大额逾期银行借款、逾期应交税费和逾期应付利息,存在部分银行存款账户被冻结和采矿权处于司法网上拍卖准备工作的情况。贵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截止报告日尚未有实质进展,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3.凯瑞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如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7(1)所述,2015年度凯瑞德公司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拟出售公司持有的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纺织资产以及部分债权债务组成的资产包。凯瑞德公司按照经批准签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与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负债交割,但交割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凯瑞德公司对上述交易进行了账务处理。截至审计报告日,凯瑞德公司收到转让价款48,852.95万元,其中:山东德棉集团支付的转让价款为28,432.51万元,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代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20,420.44万元,尚有33,067.75万元转让价款未收到,虽然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对此项应收款项进行了公开承诺代偿,但是否能够足额收回并及时支付未能转出的负债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凯瑞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存在重大影响,我们尚无法合理判断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对上述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事项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
(2)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中披露的或有事项及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二)1所述,截止2016年12月31日银行借款3,932.50万元已逾期,截止财务报告日有13,612.50万逾期借款;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6,921.49元。凯瑞德公司在附注二、(二)2中提出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8(2)所述,2016年10月31日,凯瑞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凯瑞德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4.宝馨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帕尼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为-1.69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所有者权益为-1.28亿元。我们无法获知上海阿帕尼公司在被宝馨科技公司收购时点估值所对应的业绩预测与目前其经营所产生巨额亏损相比出现重大差异的原因。
(2)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供暖资产项目中账面存货账面原值为10,512.2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1,954.35万元、在建工程原值为3,141.48万元,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转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原值为6,796.99万元,合计22,405.10万元,2016年度上海阿帕尼公司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589.76万元。另外,与供暖工程相关预付账款余额为703.77万元,应付账款余额为6,812.34万元。上海阿帕尼公司在供暖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工程项目管理内控缺失,项目手续不齐全,合同签订不当等情况,虽然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现场盘点、检查、函证、问询等程序,但至审计报告报出日上海阿帕尼供暖项目工程造价审结金额为6,545.76万元(含税),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及物资供应回函确认一致的金额为4,316.87万元(含税),其余部分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其相关认定。
(3)如附注十一、(三)所述上海阿帕尼公司因存在重大亏损,宝馨科技公司终止为上海阿帕尼提供财务资助,目前上海阿帕尼公司已无力对公司现有供暖项目正常履约,其中上海阿帕尼公司2016年度因在河北农业大学电蓄热集中供暖项目中未正常履约,中广核保定新能源有限公司就上海阿帕尼公司未正常履约提出其应承担河北农业大学供暖项目2016-2017供暖季超出中广核保定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内控标准成本部分14,246,644.60元,上海阿帕尼公司将该或有损失作为预计合同亏损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目前上海阿帕尼公司正与相关合同方进行协商,除前述事项外,上海阿帕尼公司违约可能造成的赔偿或损失金额尚无法进行估计。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所有者权益为-1.28亿元,已资不抵债。同时宝馨科技公司终止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上海阿帕尼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上海阿帕尼公司出现巨额亏损且已资不抵债,宝馨科技公司已就其对上海阿帕尼公司投资6,000万元、其他应收款1.44亿元和应收账款2,743.44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鉴于上述事项的影响,宝馨科技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将上海阿帕尼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2016年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约-6,309.34万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宝馨科技公司。
(3)如附注九、(四)所述宝馨科技公司作为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电极锅炉在中国区域内*10合法供应商,零对价授权关联方太平洋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石家庄国际贸易城项目和瓜州清洁能源项目上直接经销瑞典阿帕尼ETHH40Mi-30高压电极锅炉2台和ETHH40Mi-40高压电极锅炉3台,授权有效期均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如附注十二、(二)所述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克劳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广兴隆锅炉工程公司分别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上述两公司按约定日期向上海阿帕尼公司归还所欠款项,目前调解协议尚在执行中。
(5)如附注十三、(一)所述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已连续三年出现了亏损,上海阿帕尼公司股东袁荣民未完成向宝馨科技公司作出上海阿帕尼业绩承诺,宝馨科技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袁荣民股权转让合同一案。2017年3月15日,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宝馨科技公司与袁荣民之间关于净利润亏损补足事项的案件尚在审理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5.金亚科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金亚科技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分别于2015年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51003、15004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周旭辉进行立案调查。相关部门对金亚科技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对金亚科技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ST昆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
(1)涉及存货的事项
我们在对昆明机床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时,发现公司存货账实不符问题。公司获知此问题后,即开展对2013年至2016年存货问题的自查。基于截至本审计报告日止昆明机床公司对2013年至2016年存货自查结果,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7所述,昆明机床公司对与存货相关项目的前期会计差错在2016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更正及披露。截至审计报告日止,根据昆明机床公司提供的自查数据,各年期末账外存货结存情况为:2013年末账外存货结存金额1.28亿元;2014年末账外存货结存金额1.76亿元2015年末账外存货结存金额1.22亿元2016年末账外存货结存金额6,366万元。我们对昆明机床公司提供的上述存货自查结果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由于昆明机床公司尚未提供更正后2013年及之后年度期末产成品结存与原则务列报差异事项的完整证据,旦昆明机床公司尚未提供账外存货收发存资料或其他可靠的替代性证据,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账外存货流转及与此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存在和完整性及金额的可靠性,从而无法确定存货更正数据的准确性及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彤响。
(2)涉及销售收入的事项
我们在对昆明机床公司收入执行审计程序时,发现销售收入存在虚计及跨期确认的问题,公司获知此问题后,即开展对2013年至2016年销售收入问题的自查。基于截至本审计报告日止昆明机床公司对2013年至2016年销售收入自查结果,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7所述,昆明机床公司对与收入相关项目的前期会计差错在2016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更正及披露。我们对昆明机床公司提供的与收入问题自查更正相关的往来款项追加包括两证在内的核实程序,以及对收入跨期问题追加实施截止测试程序。截止审计报告日,2016年末回函不符应收账款1,237万元,未回函应收账款2,588万元:回函不符预收账款3,956万元,未回函预收账款4,363万元。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替代证据,证明更正后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真实及准确性,从而无法确定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更正数据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3)与重要子公司相关的事项
昆明机床公司子公司西安交大赛尔机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赛尔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总额为2.28亿元,净资产为-3494万元,2016年度合并销售收入为249万元,净利润为-6847万元。我们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发现西安赛尔公司2016年账面记录以银行承兑汇票从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取得借款662万元,以现金方式存入西安赛尔公司银行账户,部分所附凭据存在票据到期日等信息被涂改的痕迹。我们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发现孙公司长沙赛尔透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尔公司”)私设多个财务账套。针对上述问题,昆明机床公司成立专门小组对西安赛尔公司及长沙赛尔公司进行核查。但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尚未获取昆明机床公司对于两家公司上述问题的核查结论,也无法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无法合理判断两家公司存在问题对昆明机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4)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昆明机床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云证调查字2017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昆明机床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2.*ST海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我们在对海润光伏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时,发现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以抽样为基础,在内部控制失效的情况下,通过执行抽样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3.*ST吉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吉恩镍业已连续亏损三个会计年度,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合并口径下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455,041.96万元,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亏损218,598.01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32,475.91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974,604.84万元,营运资本为人民币-642,128.93万元,资产负债率86.22%;母公司口径下累计亏损499,836.07万元,2016年度亏损386,413.09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26,277.55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029,033.11万元,营运资本为人民币-802,755.56万元,资产负债率75.15%;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有572,057.39万元银行借款已经逾期;2017年3月2日吉恩镍业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裁定受理,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吉恩镍业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为前提对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相关资产将不能按预定的未来经济利益实现方式获取现金流或需按清算价格确定其期末价值。虽然吉恩镍业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应对计划相关的充分、适当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
4.中安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
中安消股份部分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业务,根据与客户和供应商分别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分包或供货合同,该等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同时按照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收款。中安消股份因上述业务在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计人民币1,143,418,916.49元,营业成本计人民币941,414,661.83元,应收及预付款项共计人民币2,688,124,368.51元。由于中安消股份未能提供能够证实相关业务经济实质的证据,我们无法对中安消股份上述业务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对上述业务的经济实质以及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可收回性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本年发生额和上年发生额、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年末余额和年初余额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5.*ST大控。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
(1)因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贵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连调查字2017001号),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对贵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贵公司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为1,257,284,667.01元,其对外销售的客户,与其供应商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存在重叠的现象。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度对外销售是否具备经济实质。
(3)经贵公司2016年*9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贵公司子公司福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30亿元,合同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对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预付款项的余额为1,745,862,854.53元,目前我们无法判断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是否能足额交付对应的货物。
(4)贵公司重大经营合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连续两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6.ST华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
(1)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占用资金,2015年12月31日余额149,748.34万元,2016年12月31日余额148,591.95万元,我们核实了97,922.60万元资金通过银行本票及货币资金方式从华泽钴镍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流向了关联方,由于华泽钴镍未能提供关联方与资金占用相关的账证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资金的性质,也无法确认资金占用余额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我们实施的函证、访谈程序受到限制,未能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涉及资产金额139,258.92万元,包括应收账款29,532.02万元、预付账款95,074.59万元、其他应收款3,413.17万元、存货3,982.00万元、在建工程7,257.14万元,涉及负债金额43,215.40万元,包括预收账款29,127.35万元、应付账款14,088.05万元。由于已获取的审计证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以及不确定性,华泽钴镍未提供完整的资料,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项目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3)华泽钴镍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鑫海”)产成品氢氧化钴547.77万元,我们审计盘点时未见到实物,由于平安鑫海内控失效,我们无法核实该存货不存在的原因,进而无法判断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另外,平安鑫海对生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未能令人满意。
(4)华泽钴镍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巨亏,偿债能力急剧下降;陕西华泽已停产拆迁,平安鑫海“硫酸镍”生产线已停产等。以上情况致使我们对华泽钴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
(5)华泽钴镍2015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51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6032号),因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华泽钴镍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7.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事项2017年4月15日,圣莱达公司公告补充披露2016年与华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贸易)的关联方交易。在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圣莱达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圣莱达)与华民贸易签订影视设备代采购合同,委托华民贸易代采购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的影视设备,相关设备主要用于子公司北京金阳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经营出租使用。北京圣莱达于2016年2-4月间合计净支付人民币4000万给华民贸易用于设备代购,2016年5月至12月,华民贸易陆续完成代采购摄影器材1921.25万元,北京圣莱达按代购金额的0.5%与华民贸易结算代理费9.6万元。2016年12月,北京圣莱达对设备租赁业务计划进行调整,经过与华民贸易友好协商,剩余设备代购业务中止,代购设备余款2069.15万元由华民贸易于2016年12月29日退回北京圣莱达。此项交易中,北京圣莱达向华民贸易预付摄影器材代购资金后,华民贸易未能及时代购交货,报告期内存在未完成代购交易的预付款。2017年4月15日,圣莱达公司公告补充披露2016年与深圳市新喜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喜瑞)的关联方交易。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在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圣莱达于2016年1月8日与新喜瑞签署《酒水购销合同》,约定北京圣莱达委托新喜瑞采购1000万元的酒水。根据合同约定,北京圣莱达于2016年1月19日向新喜瑞支付1000万元酒水预付款,并陆续收到合同约定的酒水。由于北京圣莱达未取得酒类产品经营许可证,2016年年末北京圣莱达与新喜瑞协商后同意退货。由于此项交易最终予以撤销,造成报告期内存在未完成交易的预付款,因此北京圣莱达要求新喜瑞按市价进行回购,北京圣莱达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新喜瑞退款880万,2017年1月24日收到退款及酒水回购利润共计240万元。北京圣莱达报告期内未确认关联方酒水回购利润120万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2016年子公司北京圣莱达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天元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装修服务,我们实施了工商查档等审计程序,发现圣莱达公司*9大股东的高管同时也在持有北京天元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0%股权的投资单位担任高管。圣莱达公司未能及时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发现并识别此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圣莱达公司未能及时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发现并识别上述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来确定可能由于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所导致的后果,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保证圣莱达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以及其对圣莱达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2)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圣莱达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37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圣莱达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8.*ST弘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
(1)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导致的相关事项
贵公司2016年度原财务总监离职后,一直未任命新财务总监,同时财务部关键岗位人员出现离职和变动,导致在销售与收款环节、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上出现了重大缺陷,财务核算出现了混乱,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公允性。由于贵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的重大缺陷,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贵公司未能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经营和财务资料,导致我们无法执行必要审计程序,也无法实施必要的替代程序以对贵公司后附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存货进一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后附财务报表及附注已恰当列示和披露。
(2)涉及收入和成本的事项
我们在执行审计程序过程中发现,贵公司下属的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和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对部分已确认收入和成本的项目进行了调整,相关项目调减收入人民币357,376,505.66元,调减成本人民币278,681,339.16元。同时将与调整项目相关的收到资金和支付资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并将其进行抵消处理。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取得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收入成本调整的依据以及收入成本调整导致的资金收付计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抵消的依据,也无法执行其他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贵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无法核实。
(3)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事项贵公司提供的后附财务报表显示,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9,763,363.16元,与贵公司2017年2月27日公告的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415,200,679.27元相比发生大幅下降,其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弘高设计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贵公司母公司尚未对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82,000,000.00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弘高设计进行减值测试,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4)其他重大事项2016年06月21日,贵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甄建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16037号、京调查字16038号),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期货、基金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贵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9.欣泰电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欣泰电气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53,534.58万元,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工商查档、走访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认上述应收账款期末的可收回性,以及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2)欣泰电气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包括4,081.05万元的销售人员与非公司人员的个人借款及2,067.34万元往来款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款项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3)欣泰电气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大幅萎缩,截至2016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余额为11,64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41.97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及其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4)欣泰电气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余额为1,724.37万元,其中1年以上为1,154.52万元,我们无法判断上述预收款项余额是否恰当,以及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5)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①欣泰电气公司2016年度主要银行账户已被查封,2016年度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替代公司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及大额使用现金结算的情形,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及其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②欣泰电气公司存货1年以上库龄3,924.86万元,由于公司销售主要基于客户订单而组织生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及其他存货是否存在减值及具体减值金额;经过盘点,我们发现公司存货存在1,492.72万元差异,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存货是否存在,及其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③欣泰电气公司2016年以来经营环境持续严重恶化,固定资产开工不足,大量设备闲置;在建工程停建;2015年美国科惠力公司(Coherix.inc)作价930.00万元投入的“Coherix商标特许使用权”和“Coherix专利特许使用权”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产生预计效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对美国科惠力公司(Coherix.inc.)存在400.00万美元股权投资与400.00万美元债券投资;欣泰电气子公司经营状况欠佳,其欣泰电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具有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及具体减值金额,及其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④欣泰电气公司开具了部分应付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力兑付到期票据;部分银行借款逾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无力支付的票据及逾期银行借款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⑤欣泰电气公司存在收入、成本、费用等跨期事项,由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薄弱,我们无法保证收入、成本、费用等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⑥欣泰电气公司面临较多的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全部或有事项并无法预计这些或有事项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⑦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欣泰电气公司的全部关联方,我们无法合理保证欣泰电气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及这些交易可能对欣泰电气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⑧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欣泰电气公司的受限资产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及可能对欣泰电气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⑨欣泰电气公司境外3家子公司未能提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1家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财务数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境外财务数据可能对欣泰电气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
⑨欣泰电气公司2016年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部分财务资料被司法冻结;上年度财务报表被前任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确定本年年初数是否恰当;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数据产生的重大影响。
(6)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所述,欣泰电气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特定情况下回购所发行股份;公司面临较多仲裁、诉讼等事项;与此同时,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查封、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且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生产经营大幅萎缩,经营环境及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基于以上情况,欣泰电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欣泰电气公司虽已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仍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欣泰电气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6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10.三维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如下:
(1)如附注“十二、(五)其他事项”第3点所述,2016年度北京洛卡对齐星电力确认收入89,187,464.38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收齐星电力长期应收款104,349,333.34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2,086,986.67元。2016年度公司子公司厦门洛卡对齐星电力确认收入24,071,079.65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收齐星电力长期应收款147,336,882.74元,应收账款25,157,632.94元。我们查阅了厦门洛卡2017年1-3月银行流水,齐星电力未有回款。我们查阅法院公告信息显示这三家公司暂无执行能力。2017年4月25-26日,我们对齐星电力进行现场观察,并且对其负责人进行访谈,目前齐星电力共有11台锅炉,只有3台锅炉在正常运转。我们也访谈了“金融债委会现场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他表述齐星集团的清产核资已于2017年4月20日正式启动,齐星集团的公章由“金融债委会现场工作组”掌控,所有债权偿还安排需要在清产核资完成后才能制定具体相关重组方案。同时我们还采访了邹平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方明确表示齐星集团由于“短融长投”,债权债务关系极其复杂,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为期三个月的托管方式,就是为了*5限度降低债权人的损失,并落实已恢复运营公司的效能状况,为清产核资后的重组方案提供参考,齐星电力具有区域性资源优势,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的环保验收,但目前也无法提供对齐星电力债权人的还款计划,所有债权偿还安排必需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才能制定具体相关重组方案。由于齐星电力回款逾期较为严重,目前资金紧张,涉及大量被执行案件,现已被西王集团托管,资产重组方案未定,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我们也获取了齐星集团对北京洛卡承诺函,齐星集团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享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北京洛卡支付到期款项,并且北京洛卡已收到3,541,351.83元回款。因此对于北京洛卡以及厦门洛卡对齐星电力2016年度确认的收入是否满足“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以及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予以确认,我们无法确认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年报的影响。
(2)如附注“十二、(五)”第4点所述,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北京洛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全部权益价值为37,930.27万元,同时评估报告对“齐星集团发生资金链断裂”进行特别事项说明。虽然北京洛卡商誉经评估后未减值,但由于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对于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京洛卡商誉168,601,066.74元是否存在减值,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评估报告结果的可靠性。我们无法确认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年报的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不对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西部资源。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本报告期内西部资源公司于2014年底完成收购的控股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因在2013年至2015年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报新能源汽车补贴条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监【2016】64号《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装罚[2017]0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截止本报告日,西部资源公司就上述事项正在进行相应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广汇能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广汇能源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管现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在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执行方而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广汇能源控股子公司新疆广}丨: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2/J16U晚发生煤气淡漏引起燃烧的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广汇能源公司管理层正在对前述事项进行相应整改。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广汇能源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3.实达集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2016年实达集团通过重大资产购买了深圳市东方拓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和重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了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并将其纳入了2016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实达集团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6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
4.汉商集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汉阳区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指挥部2016年8月19日与汉商集团签订《征地拆迁货币补偿框架协议书》,于2016年8月24日支付汉商集团征地补偿款2000.00万元。汉商集团已于2017年4月19日对《征地拆迁货币补偿框架协议书》及补充说明进行了公告披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5.星光农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星光农机可豁免对2016年度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我们亦未将该等被并购企业纳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6.*ST八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八一钢铁在预告2016年度经营业绩时,由于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缺陷,导致业绩预告出现修正。虽然八一钢铁的内部控制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但其仍存在未能有效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7.*ST锐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华锐风电公司2016年大股东变更,多名关键管理人员离职,对华锐风电公司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8.仰帆控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贵公司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此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9.太极实业。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太极实业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述,太极实业公司于2016年10月收购了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宄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公司)81.74%的股份,并将其纳入2016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十一科技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有效性未包含在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范围内。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0.上海梅林。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上海梅林董事会2016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述,上海梅林下属子公司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于2016年收购了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以下简称“SFF”)并将其纳入了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上海梅林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6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SFF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上海梅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1.江苏吴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江苏吴中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所述,存在以下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1)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缺陷: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制度设计和执行缺陷,公司制订的相关内控制度中未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的具体金额;在资金事后控制活动中未明确需及时跟踪检查资金等事项。上述情况导致公司对部分大额资金往来管控薄弱,存在未及时结清的预付、应收和应付款项。(2)公司董事长赵*10、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建林、副总经理许良枝、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菊芳及财务总监承希于2016年12月20日及21日分别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案件调查需要,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截止目前,案件尚无结果。
12.龙宇燃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龙宇燃油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所述,龙宇燃油出纳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资金约3,100万元。该案件尽管属于个人盗取公司资金的犯罪行为,但是是因相关岗位人员风险控制意识不强、相关内控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所致。目前该事件仍在司法处理过程中,龙宇燃油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在该事件发生后,龙宇燃油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3.贵人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贵人鸟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述,贵人鸟公司于2016年并购了湖北杰之行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鞋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TheBestOfYouSports,S.A.(以下统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纳入2016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贵人鸟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6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贵人鸟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4.海南椰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海南椰岛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事项:2016年1月25日海南椰岛董事长冯彪于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马文荣全权代表其办理部分事项的审批;2016年5月19日,海南椰岛任命马文荣同志为执行总裁,负责海南椰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海南椰岛四大中心和各分子公司。2016年9月13日,任命洪河为海南椰岛副总裁,分管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和海南万辰工业有限公司,并兼任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海南万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海南椰岛第二大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认为,上述事项不符合《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南椰岛*9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主1营业务已连续几年下滑,而国有股权转让事项暂未有明确进展,转让过技期内,股份出让方国资公司及受让方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桐”)均无法及时、充分地履行管理义务,针对管理机制的改革及调整是应对非常时期的内部举措,且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和调岗的情况,上述岗位的设置避免了日常经营过程中管理缺位的风险,有利于董事长经营决策的传达及公司、股东和员工的整体利益B同时,我们关注到2015年2月,国资公司对国有股份协议转让进行公开征集,截至公开征集期满,海南建桐作为意向受让方向国资公司递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国资公司已于2015年3月30日与海南建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约定,自协议成立日起至交由l日止的过渡期内,出让方委派至上市公司的股东代表、选派的董事、监事行使相关权利前应充分告知受让方。同年4月8日,国资公司向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了7873.7632万股股份转让于海南建桐的申请,该申请目前正在审核中国此外,我们还关注到海南椰岛报告期内存在核心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形(原负责酒业板块的副总经理武晖女士辞职及副且经理罗雯先生岗位调动),同时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规范治理造成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海南椰岛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15.ST成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1)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受提供资料的限制,我们未对哈尔滨物贸商城分公司和哈尔滨物华商城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测试。
(2)成城股份孙公司上海君和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因2016年度人员变动较大,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6.宝光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宝光股份原控股股东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其所持宝光股份的股权自2016年8月陆续被司法拍卖或划转导致其失去控制权,宝光股份未及时改选董事会,失去控制权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宝光股份的实际控制股东不清晰,导致重大经营事项(如:十三五规划、年度预算等)不能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治理层不能正常履职,可能影响宝光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2017年4月28日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7.万家文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万家文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众联在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在线”)依托其互联网金融平台“黄河金融”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8月17日颁布并实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对该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整改期限截止为2017年8月17日之前。众联在线在业务实施等方面的问题尚在整改过程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18.新华医疗。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新华医疗对于2016年度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未能合理预计,未能在2017年1月31日前披露预计2016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新华医疗已于2017年4月5日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新华医疗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存在不足。
19.金龙汽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金龙汽车公司的子公司企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公司)因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请存在违规,被财政部从2016年起取消中央财政补助资格,并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处以25,960.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了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涉及违约申报问题车型车辆等行政处罚的决定。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苏州金龙公司已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并进行相应的整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于2017年3月27日下发的《关于对有关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3号),四部委将于近期对苏州金龙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亚泰集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亚泰集团董事会2016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述,亚泰集团于2016年收购了亚泰(大连)预制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纳入了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亚泰集团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6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注册会计师对亚泰集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1.美丽生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告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7(1)所述:贵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1623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贵公司立案稽查。截止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贵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稽查尚未结案。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2.泸天化。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贵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大化肥项目于2014年5月投料试生产,2015年12月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预转固定资产。截止2016年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办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办妥竣工财务决算,说明公司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影响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应付账款以及利润表(即固定资产折旧)准确性,但对2016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3.襄阳轴承。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襄阳轴承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1)2016年8月募集资金专户支出860.26万元,其中,因公司经办财务人员对使用范围理解出现偏差,误以为三环襄轴工业园项目的支出都可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从专户中支付约247.23万元用于非募投项目。9月初公司在自查中发现该情况后,已在当月采取纠正措施,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少转出资金的方式对上述非募投项目占用资金进行偿还。2016年9月6日,公司经办财务人员不了解从专户转账人民币5,000万元至公司在朗曼支行开立的1804000119000005056账户,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在广州证券提示公司划转专户资金的行为不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后,公司没有将该笔资金进行还贷或用于其他用途,并于2016年9月8日全部转回至专户。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偏差,违反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构成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
(2)2016年本公司的子公司湖北三环襄轴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同一控制下关联方三环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为3.487亿日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6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为22,874,720.00元,预付货款15,632,751.06元,交易未得到公司董事会授权。根据公司章程*9百一十条的规定,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不满5%的,由董事会决定。本次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授权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事项构成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襄阳轴承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要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4.三湘印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可豁免对2016年度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我们亦未将该并购企业纳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5.康达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1)康达尔集团公司存在股东权利纠纷,康达尔集团公司就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就其应行使的股东权利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2)在2016年度报告期内,康达尔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康达尔圆香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委外加工物资未及时对账而滞后入账、部分商品盘点存在差异未及时处置,导致存在账实不一致。康达尔集团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派驻内部审计人员驻点予以规范等补救措施。在康达尔集团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上述内容未对我们在2016年12月31日对康达尔集团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6.中国长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中国长城之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系香港及新加坡上市公司,其内部控制执行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据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应确保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稳健妥善而且有效,以保障股东的投资及公司的资产。根据冠捷科技审计委员会提供的自我评价报告,冠捷科技已按照1992年COSO整体框架建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COSO框架及冠捷科技实际业务,指定17个关键程序和循环,各地管理者和运营单位每季度向冠捷科技内部审计部门报告结果和执行计划,内部审计部门对业务部门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由于冠捷科技执行的是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且香港联合交易所暂未要求主板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及对外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冠捷科技未包含在本次内控制审计范围内。2016年9月2日,中国长城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68号)。2017年1月3日,中国长城已完成将所持冠捷科技公司570,450,0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4.32%)过户至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手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中国长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7.*ST川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川化股份因经营亏损突出,主要生产装置已全面停产,银行债务逾期且资不抵债,导致各项管理政策难以执行。2016年3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以(2016)川01号民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川化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川化股份管理人。2016年9月29日,成都中院以(2016)川01民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川化股份成功引进重整投资人并实施了出资人权益调整、重整债权清偿等工作。2016年12月28日,成都中院以(2016)川01民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川化股份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止了川化股份管理人的监督职责。重整期间,川化股份以管理人为主导的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得以有效行。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川化股份在重整期间采取了以管理人为主导的管理模式,为改善经营现状和避免亏损,川化股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部分关联企业签订了销售协议。重整完成后,川化股份对相关交易实施了补充审议程序,并经川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七年*9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8.*ST天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天首发展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净亏损-265,935,761.44元,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25,762.90元。天首发展于2017年3月9日发布停牌公告,筹划重大事事项。2017年3月16日发布公告,经天首发展核实及论证,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能力产生疑虑的情况,天首发展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9.北大医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北大医药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专调查字2014477号),因北大医药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北大医药公司立案调查;2016年12月19日,北大医药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105号)。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尚未下达。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30.中银绒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银绒业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决定对中银绒业公司立案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后,将涉税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宁刑终56号刑事裁定书,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2日作出(2016)宁01刑初18号刑事判决书并已生效,没有认定中银绒业公司应付刑事责任。中银绒业公司已经调整案件对各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确认。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尚未结案。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1.光洋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光洋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于2016年3月31日开始将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光洋股份公司未将天海同步纳入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相应地,我们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不包括天海同步。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ST上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上海普天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日因资金紧张导致逾期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使用996.00万元临时用于归还招商银行贷款,上述事项,事先未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亦未及时披露、也未事先告知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该事项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在编制2016年度财务报告时,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9日将该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17年1月公司撤换了相关的管理人员;2017年4月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针对上述事项补充了审批程序。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上海普天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上海普天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上海普天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0日对上海普天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2.*ST昆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1)公司层面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如昆明机床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四、27所述,昆明机床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阐述了2016年财务报表比较数据,对财务报表影响程度重大。昆明机床公司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对财务数据的不实陈述,并因涉嫌违反了信息披露的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昆明机床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未有效建立针对管理层舞弊及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而设计的控制,对销售和发货、费用计提以及存货资产管理的会计系统控制和内部监督失效,异致未能有效识別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的重大会计差错。
(2)与对子公司股权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我们在对昆明机床公司的重要子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孙公司长沙赛尔透机械有限公司在系统中同时记录了多个账套。另外,我们发现子公司西安交大赛尔机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账面记录了多笔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并取得借款的业务,但所附凭据存在票据到期日被涂改的痕迹。同时,昆明机床公司未能有效执行对子公司股权的管理控制,导致保证公司投资安全完整的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昆明机床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昆明机床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括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木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天津磁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天津磁卡公司在2016年度年报编制过程中发现海南高顿金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为其股东但账面并无相应的对外投资记录。天津磁卡公司除上述8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外无法获得实际出资证据且在天津磁卡公司无法查得对外投资的账面记录。上述8家公司除广西津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停业外,其他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营业执照均已被吊销。同时,天津磁卡公司发现账面无对外投资记录但拥有权益的联营企业天津银海高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磁卡公司在对其进行初始投资时暂挂个人其他应收款,投资手续完成后经办人未通知天津磁卡公司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该事项的经办人均已离职,而相关控制制度的无效和文件的缺失,导致天津磁卡公司未能正确掌握对外投资的情况。天津磁卡公司虽指定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并建立了投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但由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无效,未能及时、准确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相应的权益。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天津磁卡公司的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4.ST慧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报告期内,慧球科技与关联方发生多笔资金往来,款项真实用途不明,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报告基准日,应收应付关联方资金余额巨大,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流程和信息批露义务,影响财务报告数据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
报告期内,慧球科技租赁荣超大厦5层,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流程,且并非出于正常经营之目的;报告期内,慧球科技对于公司上海慧球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990万元、上海慧球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湖北柯塞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其主要股东,均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流程,也没有履行必要的信息批露义务。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慧球科技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慧球科技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井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慧球科技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7日对慧球科技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5.秋林集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在此次审计中,我们识别出秋林集团公司(含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秋林集团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秋林集团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于2016年12月23日购买信托产品120,000万元。于2017年2月15日收回了该信托产品资金。对于重大资金投放及收回,公司决策层缺少统筹安排及事前详细的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评估。
(2)2015年秋林集团公司定向募集资金净额42,742.39万元,存放于孙公司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桔莱公司”)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专户内。2015年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503万元,其中支付采购款30,000万元给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桔莱公司”)。2015年11月12月间深圳金桔莱公司收到款项后支付给深圳市金鸿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27,0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金鸿福有限公司退款给深圳金桔莱公司27,000万元(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016年3月7日深圳金桔莱公司从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账户支付关联方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16,000万元,3月31日关联方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还款16,000万元。2016年3月31日至4月间深圳金桔莱公司退款到天津金桔莱公司28,018万元,该资金没有退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进行披露。该事项表明秋林集团公司对募集资管理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3)孙公司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对存货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及货物运输管理未能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对存货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4)秋林集团公司母公司的银行开户清单中有在天津银行金盛支行开立账户且有发生额,但财务账面没有记录,该账户2016年5月26日销户,销户金额24元。秋林集团公司未能对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定期检查,该事项表明会计管理制度中与保证经济业务完整、全面记录相关的控制存在缺陷。
(5)秋林集团公司2015年设立全资子公司秋林金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转让给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秋林集团公司对该子公司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业务的开展、会计核算等状况不清楚。该事项表明秋林集团公司未能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对子公司控制管理存在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秋林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秋林集团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但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秋林集团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6.大晟文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我们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大晟文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联传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传动”)存在以下问题:
(1)中联传动存在对预付的影视剧制作款或投资款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中联传动存在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预付的影视剧制作款或投资款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影视剧未按进度拍摄,可能导致资金被合作方无偿占用,可能使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甚至可能面临资金无法安全收回的风险。大晟文化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止本报告日,中联传动已经收回了尚未按进度拍摄的预付影视剧制作款或投资款,上述存在问题的内部控制已经得到有效整改,未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2)中联传动存在影视剧制作成本决算不及时的问题合同约定中联传动可向剧组委派财务人员,中联传动未向剧组委派财务人员,剧组组建后承制方未定期向中联传动提供项目财务报表,影视剧制作成本决算不及时,可能导致部分影视剧最终决算成本与预算成本存在重大差异,可能导致影视剧成本核算出现不准确、不完整。大晟文化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止本报告日,上述存在问题的内部控制已经得到有效整改。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大晟文化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大晟文化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大晟文化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7日对大晟文化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7.*ST海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海润光伏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海润光伏未能识别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出现严重偏差,未能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也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预计负债和政府补助等事项。海润光伏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对重大交易事项和会计估计进行适当的关注,导致业绩预告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现严重偏差。
(2)2016年9月21日,海润光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上海保华万隆置业有限公司的人民币1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4年。上海保华万隆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海润光伏董事长孟广宝,是海润光伏的关联方。根据海润光伏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职能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含:担保金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该担保产生的利益及风险),由总经理审核并制定详细书面报告呈报董事会。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申请担保方的财务状况、经营运作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决定是否给予担保或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必要时命,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以上担保业务,未经过职能部门申请和管理层审核,直接通过了董事会的审批。
(3)与海润光伏董事长有关联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与海润光伏之间有大额的股权转让交易、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海润光伏未将这些公司识别为关联方,与这些公司之间的交易也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海润光伏预付给以上关联方供应商的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3.85亿元。
(4)2016年12月,海润光伏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未经海润光伏董事会审批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随即支付100%的股权转让款1.53亿元。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向关联方预付100%股权转让款,显示重大交易审批业务中内控失效。
(5)测试采购付款流程发现,海润光伏在没有采购合同的情况下就向关联方支付了采购预付款,付款申请审批流程在特定情况下失效。
(6)2016年12月,海润光伏子公司HareonEnergyJapan Co.,LTD出售其持有的海润日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12月,海润日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变更登记,股权转让价款1,000.00万日元已收到,股权转让交易已经完成。海润光伏董事会于2017年3月3日才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并对外公告。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海润光伏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上述重大缺陷已经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因上述各项内控重大缺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我们无法对海润光伏2016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8.*ST中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中安消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中安消股份之部分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业务,该等子公司与客户和供应商分别签订工程合同及分包或供货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同时按照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收款。该等子公司在工程业务承接前,缺乏对重要客户信用资质及工程项目可行性的有效评价;在实际执行工程合同过程中,缺乏证明合同内容履行的有效文件;工程施工进度管控和重大合同履行监督缺失,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影响财务报表中与工程业务相关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应付及预付款项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确认和计量。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中安消股份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9.航天通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航天通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航天通信之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未按照航天通信内控制度识别关联及其交易,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上述重大缺陷影响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得到恰当识别、会计处理和披露,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2)智慧海派在销售业务中就同一事项签订有供应链服务外包协议(或代理协议)、销售合同(或采购合同),我们认为,智慧海派采用经销模式确认营业收入的依据不充分。上述重大缺陷影响了应收账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发出商品等多个报表项目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3)智慧海派部分原材料耗用成本,原因为该部分原材料由客户免费提供。客户免费提供原材料未在合同中约定,在产品成本核算时不包含该部分原材料成本的依据不充分。上述重大缺陷影响了存贷、营业成本等报表项目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航天通信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在航天通信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度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10.中国高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偏离控制目标。我们在审计的过程中识别的意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对部分营业收入的确认、计量和营业成本的结转未有效执行审核等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上述重大缺陷导致了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出现错报。管理层在编制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并于2017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对2016年*9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修正和重述。公司上述多次出现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错报表明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未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控失效。中国高科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对于大额资金支付,没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分别于2016年4月和2016年7月,向上海富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累计借出款项1000万元,该事项表明中国高科集团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存在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其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中国高科集团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中因高科集团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中因高科集团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7日对中国高科集团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报告产生影响。
11.*ST大控。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贵公司存在以下事项:(1)违规提供对外担保。(2)未及时披露资产冻结及诉讼事项。(3)在重大经营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的情况下,未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事项表明,贵公司与之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其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贵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上述重大缺陷尚未完全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贵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12.ST生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振兴生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由于振兴生化股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开立的“139209522253”的银行账号被冻结,振兴生化使用个人账户替代公司账户进行现金管理,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的规定。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振兴生化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振兴生化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振兴生化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4日对振兴生化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13.*ST华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在审计中我们发现:
(1)上期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不彻底,特别是关联方资金占用、收入确认及税款申报、应收和预付账款的管理。
(2)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预付货款产生重大损失;供应商未按合同供货时,未及时跟进催要货物和预付货款;在供应商存在大额预付货款的情况下,本年又发生新的资金支付。
(3)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存在资金拆借业务贸易化情形,资金拆借利率畸高;固定资产重大报废事项未按内控制度要求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
(4)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制度规定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华泽钴镍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华泽钴镍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华泽钴镍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7日对华泽钴镍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14.中润资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我们注意到如下中润资源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中润资源公司未对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山东安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款项人民币36,930.00万元,应收齐鲁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2,932.23万元及应收李晓明购矿诚意金8,000.00万美元执行有效的确保资产安全的措施,该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部分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及对应收李晓明购矿诚意金8,000.00万美元款项性质的认定。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中润资源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中润资源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中润资源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在2017年4月27日对中润资源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ST亚太。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2009年6月,海南亚太公司下属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冲减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收款项3895.99万元会计处理错误;支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款项3896万元会计处理错误。至2016年末,同创嘉业对上述事项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此重大缺陷导致企业资金管理内控失效。
(2)同创嘉业“亚太玫瑰园项目”2008年取得土地并开工建设,至2016年调减2009年度虚列土地取得成本7791.99万元;调增2008年—2012年关联方代垫土地取得成本7826.87万元。此重大缺陷导致企业成本核算不实,成本管理内控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海南亚太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海南亚太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在海南亚太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6日对海南亚太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报告产生影响。
16.万年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内容如下: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016年8月底万年青水泥在财务检查中发现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价值17,633.37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公司财务部原部长肖福明涉嫌挪用资金,并且违规为第三方万年县文龙实业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向华夏银行融资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虚假证明。公司已向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并立案侦查,依法冻结了相关涉案人员资产。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贵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贵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7年4月27日对贵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三、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共有38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230家次。前任事务所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的有4家(详见附表6),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26家(详见附表7)。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148家涉及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服务期限满,有67家涉及客户需要根据集团、控股股东要求或政府部门轮换规定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共有34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45家次(详见附表8)。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45家。
本文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