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师行业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经中税协五届二十一次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授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突出贡献一等奖,授予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云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突出贡献二等奖,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青海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厦门红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突出贡献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