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那么参加哪些培训可以折合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又如何呢?
培训
另外还要注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跨省级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