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国会计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答疑(一)
1.教材第105页第5行中(【例7-4】),乙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仓库,是否要考虑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如果考虑,乙公司的核算是否应改为:
借:固定资产1023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5900
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50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50000
银行存款100000
解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本题没有明确具体取得日期,因此没有进行分期抵扣。
但如果符合分2年抵扣的有关要求,乙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1023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5900
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50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50000
银行存款100000
2.请问自行建造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以建设成本确认成本,在期末调整公允价值变动吗?
解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企业首次取得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其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
3.教材第100页第18行中,视同转让应缴纳的营业税是否应该删除?
解答:应删除“营业税”。
来源: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