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吴文娟、通讯员孙明春、杨景洲)昨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省纪委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配合的全省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两个月的自查整改之后,7月全面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7月8日,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3个联合检查组,进点省直108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20日至21日,全省召开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业务培训会,专题部署市(州)、县(市、区)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覆盖面不低于30%的比例,对2016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期间,各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着重从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内控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省共17690家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整改问题,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53人。
重点检查期间,工作专班将组织检查组对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不力的单位开展“回头看”。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点检查将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各部门各单位全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