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推进转型升级会议在成都召开
作者:佘家金       满毅
8月1日-2日,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促进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中税协在成都召开了“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推进转型升级会议”。中税协会长宋兰,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副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副秘书长张晓平,四川省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苏华,省地税局副局长陈梅等出席。各地方税协会长、秘书长,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等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任荣发在《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落地实施培训班上的讲话,并号召全行业要认真学习任荣发的讲话精神,服从改革大局,确保13号公告顺利落地实施。
会议重点对中税协《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拟制方案》的内容、程序和分工作了详细说明。该方案梳理了13号公告规定的8项业务和6大类192项业务,并对原有税务师执业准则(规则)体系和38个具体规则进行了分析,提出以基本准则、具体规则和业务指引(业务需求)为基本架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体系。梳理分析后拟制定和修订的基本准则、具体规则、业务指引(业务需求)共87项。根据该方案,中税协将组织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分类分批启动各项准则(规则)的拟制工作。
会议强调,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拟制工作对当前形势下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要勇于承担,视为己任,举全行业之力,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还详细介绍了小微企业纳税申报代理业务的业务规则、培训流程和软件工具,以及大连市税协、深圳市税协开展批量申报试点的情况。会议提出,研究全面开展小微企业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是推进税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的途径之一,也是落实13号公告的重要依靠。
在分组讨论中,参会代表们深入探讨了对落实13号公告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拟制方案的想法,以及开展小微企业纳税代理申报业务的具体意见。大家纷纷表示,13号公告开启了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新篇章,深受鼓舞,信心倍增。要深入学习贯彻总局任荣发总经济师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13号公告,做好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的拟制工作,推动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
本文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