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7月1日起,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迎来调整了,马上来看最新政策。
  7月1日起
  你的住房公积金有变!
  7月1日起,你的住房公积金可能有调整!
  一般每年6-7月份,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
  近期,多地已发布调整方案,纷纷上调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你到手工资变化了多少?
  2018年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图片来源: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的年度报告
  7月1日起,2019年度,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确定,已开户企业单位仍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近期或将调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公积金如何调整
  关于公积金调整内容,为方面大家理解,高顿小编现举例说明。
  一、苏州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及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将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
  以市区为例,2019年7月以后公积金缴纳的上限为:
  单位:23700×12%=2844元。
  个人:23700×12%=2844元。
  总计:2844+2844=5688元。
  以市区为例,2018年公积金缴纳的上限为:
  单位:21900×12%=2628元。
  个人:21900×12%=2628元。
  总计:2628+2628=5256元。
  公积金缴纳总数每个月最高可比现在多432元。有木有很开心?
  公积金缴纳基础原则
  1.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见角分进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见角分进元*)
  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
  二、一张图帮你整明白,以深圳为例
  三、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北京为例
  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以北京为例,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而下限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4万元,并以此作为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北京市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意味着不少人上一年度的工资发生了变化,住房公积金也会随之调整。
  2019
  公积金还有这几个变化
  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三、二套房最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同时调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
  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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