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1年1月、2月、4月、5月、6月、8月、10月征期顺延!高顿教育小编特此整理汇总了2021年全年12个月的办税日历,建议人手一份,赶快收藏起来吧!
01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
明确了2021年全年的征收期
 
02
2021年办税日历如下
1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元旦),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三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1月20日。
2月征收期内有连续7天的假期(春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7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2月23日。
3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4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清明),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4月20日。
5月征收期内有连续5天的假期(劳动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5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5月21日。
6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端午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6月18日。
7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8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但是15日刚好是非工作日,所以征收期为休假日期满的次日16日。
9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10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以上的假期(国庆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7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10月26日。
11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12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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