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地方政府酝酿发行,若获批将利好非财政百强县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城镇化概念之下,地方债务风控再引关注

  《*9财经日报》昨天从多个渠道证实,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这个集合债新品种正在酝酿推出。已经有地方政府着手前期发行准备,但要成行还须国家发改委的批准。

  根据湖南省郴州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信息,这类集合债是指以不低于3个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主体,共同发行的企业债券。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类债券的设计原则类似于中小企业集合债,即通过化零为整的方式,增强了本达不到单个发债标准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也拓宽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银行贷款以外的融资渠道。

  一位上市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如果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放行,这实际上就是正式放开非百强县发债。一般来说,出于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控制,仅有财政部公布的百强县才具备发行企业债的资格。

  城镇化集合债的胎动,折射出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东风之下的资金渴望。今年3月份,本报就曾报道《城镇化贷款大开闸 须防资金暗流融资平台》,据本报记者梳理,单是去年底今年初几个月,已有数家大行与地方政府签订多份金额百亿以上的城镇化贷款协议。

  分析人士称,在城镇化释放政策红利的背景下,要谨防一些地方将好经念歪,比如打着城镇化的旗号搞大拆大建、盲目投资,从而过度举债。
 

  地方力推

  5月中旬,湖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调研益阳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时称,特别是要推进益阳市县级城镇化集合债等债券发行的前期工作。

  从现有迹象看,湖南省正在全力推动此项债务的筹备发行。郴州市发改委信息显示,5月2日,湖南省发改委组织长沙、株洲、郴州等地的发改委和城投公司人员进行了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业务知识培训,并表示将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向国家发改委争取集合债券的发行工作。

  据本报记者了解,县级集合债兼具城投类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企业债券的特点,一般由地方发改委牵头,择优选择经济实力较强、盈利情况较好的县级平台公司,由券商等中介结构统一组织材料,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郴州市发改委材料显示,辽宁省已上报至国家发改委两只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得到了发改委的认可,并且会将其模式在全国各地推广。

  一位券商债券承销部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辽宁省确有县级集合债在发改委审核当中,“估计最近就要发行出来,因为政策支持力度确实很大。”

  上述上市券商投行部负责人称,县级集合债的出现,既解决了非百强县政府不具备发债的难题,又简化了审批流程和手续。

  一位评级机构高管称,与百强县相比,非百强县的经济和财政实力比较弱,更需要借道债券市场进行融资,不然这种融资权利的不平等会加剧它们的差距。

  郴州市发改委介绍称,县级集合债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债券类型,审批的周期会相应缩短;再加上省市发改委的大力推动,更加快了县域集合债券的审批速度。目前,国家发改委受理的企业债券,上报审批的周期较长,大约需要6个月的时间。
 

  风控之辩

  和其他债券一样,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的发行需要符合财务要求,在确定债券融资规模后还要确定募集资金投向。

  据郴州市发改委网站披露,在财务要求上,发行县级集合债的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1年的利息。

  今年4月,有媒体援引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2013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的话表示,未来城镇化过程中资金需求量巨大,由于债券偿还周期长,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大体吻合,是更加适合城镇化的融资方式。发改委将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根据不同产业特点,进一步创新债券品种,支持城镇化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今年3月,首批四期共35亿元的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成功发行,发债主体分别为天津保税区投控集团、盐城国投集团、镇江城投集团和无锡新区集团。该类债券由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募集资金则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交予当地小微企业使用,因而发行人与资金使用人并不一致,还引发了一些争议。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债发行,本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将对部分企业债发行项目进行全方位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将自查工作常态化。

  本报记者从中诚信国际获得数据显示,2013年*9季度,通过融资平台企业债、中票、短融、定向工具等各类城投债累计发行了2831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04%。

  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