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30日举行的基金会成立五周年论坛上,与会人士表示,消费税有望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转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并取代“营改增”试点中受到冲击的营业税,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目前地方的主体税种是营业税。当“营改增”在全国全面铺开以后,这一主体税种的地位将遭到动摇。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认为,为地方税体系寻找到一个新的主体税种是财税改革最迫切的问题,新税种应规模足够大而且有希望增长,使地方政府的自组织收入能够达到总收入来源的70%至80%,降低中央转移支付力度,保证省一级预算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