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规则一直在酝酿之中。
  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上周六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上透露,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年初将有P2P监管细则规划出台。杨晓军在P2P借贷“四条红线”基础上,进一步详解了细化的行业门槛内容以及监管意见。
  杨晓军指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总体是鼓励创新。他在发言中特别细化了P2P监管的五条导向。首先,要“明定位”,P2P机构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自身不承担信用转换、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的职能,P2P公司应当“不碰钱”。第二,P2P机构应与客户资金严格隔离,实行独立第三方托管。其次是“有门槛”,P2P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从业门槛。此外还要“重透明”,面向出借人的充分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最后“强自律”,鼓励行业自律规定,及时推广行业a1实践。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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