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阳光保险网销平台出现一款名为“稳操胜券”,宣称2014年年化收益为7.43%的保险产品引发众人关注。7月13日,记者调查发现,如此高收益的保险产品在线下并无售卖,多数保险公司在银行售卖的分红型保险预期年化收益均在5%左右,业内人士称该收益较为合理。分红型保险宣称的预期收益实际包含满期金收益和红利收益两部分,其中满期收益是能够保证得到的,而红利收益则不确定,因此,保险产品宣称的预期收益率实际并没保障。
  当日,省城农业银行亲贤北街支行,当记者提出想为家人购买一份保险时,一位身着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名为“农银旺旺财两全保险 (分红型)”,保险期间为5年。记者看到该款产品在保单利益演示中以10万保费为基础,5年后获得满期金11万元,红利收益则分为低2444元、中9775元、高15885元三档。
  工作人员介绍,该款产品5年后的11万元是保证收益,而红利收益则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来定,有可能高也可能低,但最低不会低于农行一年期的定期利率3.3%。记者将5年后的满期金和红利收益结合起来,换算成年化收益率,最低2.48%,*65.17%。说明该工作人员“最低不会低于农行一年期的定期利率3.3%”的说法并不准确。
  在亲贤北街的中国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记者发现“泰康金满仓系列”“平安聚添利两全保险”等分红型保险的收益都分为满期金收益和红利收益两部分,从利益演示中得出*6预期年化收益均在5%左右。“如果达不到预期收益怎么办?”记者问。“满期金相当于保底收益,肯定能达到。至于红利收益并非保险责任,也不写在合同中,所以达不到正常,我们也没办法,红利收益本就不确定。”营销员解释。
  记者看到每张保险宣传单上都写有关于红利分配的温馨提示:“该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26号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由此也能看出红利的收益是基于每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他们的精算假设,去年各大保险公司分红险收益高的都在5%以上。”一位有着30年保险从业经验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买保险不能光看预期收益,因为这些都是不确定的,一旦实际收益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就会让人产生受骗的感觉。”
  “现代人购买保险的观念有些偏颇,保险营销者则为了迎合人们追求高收益的想法,使保险宣传脱离了保险的本质。事实上,保险本质上就是保障,是人们用于分摊风险的工具,而非理财工具,消费者应根据自己以及家庭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来购买,而不能一味地‘锁定’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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