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0.00%]创始人之一、副董事长蔡崇信日前发表公开信,代表阿里官方回应外界热传数月的赴港上市一事。蔡崇信坦陈了关于阿里巴巴上市和合伙人制度的种种考虑。他强调,合伙人制度是希望建立并完善一套文化保障机制,让公司能够持久健康地发展,而不是“用股权结构的设置来控制这家公司”。
  美国雅虎公司在9月27日下午发表声明,表示全力支持阿里巴巴集团采用“合伙人管理架构”。同一天上午,日本软银公司称“这些年来,阿里巴巴为股东们创造了巨大的价值,成绩惊人。阿里巴巴特殊的企业文化,是其成功的核心,保持这种文化对企业继续向前发展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非常支持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蔡崇信还表示,作为一家主要业务都在中国的公司,香港自然是阿里上市的优先选择。再次表达了对香港作为上市地点的青睐。
  内部人士表示,2009年,阿里巴巴就开始讨论合伙人的必要,并于2010年开始运行。该制度已执行3年有余,并且已经吸纳了28名合伙人。
  根据2012年阿里巴巴与雅虎达成的股票回购协议,阿里巴巴集团的IPO只有在满足若干条件时,才可以继续回购雅虎手中剩余股份。这些条件包括,IPO须至少筹集现金(扣除各类费用前)30亿美元;每股发行价格须达到去年回购价格的110%;IPO其中一个全球协调人为雅虎指定;其中涉及上市地点的条件是须在香港或美国,或在特定条件下在中国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