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下发通知,组织各地财政厅(局)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工作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重点对交通建设行业、教育行业、公用事业、能源、保障性住房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薪酬分配,并重点关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

  财政部通知要求,各地财政厅(局)要结合会计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同时,要将“小金库”治理纳入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着力推进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1999年以来,财政部作为会计行业主管部门,已连续1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近五年来,财政部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共检查98214户企事业单位和5421家会计师事务所,查补税款627亿元,收缴罚款2.09亿元,处理处罚责任人859人,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检查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2013年,财政部将继续组织各地财政部门上下联动,通过自查、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检查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