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险”“春运拼车险”“吃货险”,不一而足。春节期间,不少保险公司花样百出地在互联网平台上推出创新险种。除了“玩花样造概念”,“高收益”“低门槛”也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博眼球”利器。
  互联网正在成为保险公司鏖战新阵地,这场没有硝烟的“互联网金融战”正愈打愈烈。为了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相关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新规可能会在2014年进一步明确。
 
  保险公司掀“触网”热潮
  “‘吃货险’是互联网保险界首款针对‘吃货’人群开发的新型保障产品,该产品最短保障期为10天,最长保障期1年,可以满足不同级别吃货对自身健康的需求。”春节期间,国华人寿在互联网渠道上推出的这款“吃货险”吸引了不少眼球。
  事实上,为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博得一席之位,不少保险公司都费尽心思,纷纷大打“春节概念牌”,推出了涵盖吃喝玩乐的各色保险网销产品。如针对春运期间拼车回家的车友,阳光产险就推出了一款“阳光拼车险”。而平安保险则推出了一款“平安回家春运险”,连回家途中行李不小心被盗都能“保险”。
  这些五花八门的产品仅是目前保险网销产品的冰山一角,刚刚过去的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在这股热潮下,保险业触网的热情高涨。无论是自建电商平台,还是借助第三方电商开卖产品,越来越多的险企都将互联网作为新阵地。
  业内人士称,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领域的险企已经有六、七十家。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等“保险业巨头”都开设了自己的电子商务公司,而淘宝保险的数据则显示,已经有超过40家的保险公司进驻淘宝网开卖保险。
 
  “火拼”高收益暗藏风险
  在阿里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新兴互联网“利器”横空出世的挑战下,“五花八门”仅是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标签之一,“高收益”也是其揽客的另一大卖点。不过,高收益的理财保险产品也引发了市场对其偿付能力的担忧。
  去年“双11”期间,互联网上的高收益保险理财产品就火了一把。国华人寿创造了10分钟内销售“破亿”的记录,仅“双十一”当天就成交5.26亿元,共有2.13万客户购买了其收益高达7%的网销保险产品。生命人寿除了给出5.32%的预期收益率,还另外附送1.8%的淘宝“集分宝”,销售也迅速“过亿元”。
  不过,以国华人寿为代表的中小型保险公司,虽然凭借互联网渠道实现规模上跨越式发展,但承诺高收益也给险企的投资收益能力和偿付能力提出了挑战。去年11月中旬,国华人寿、合众人寿就因偿付能力低于150%,而被监管部门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上海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就向记者表示,“目前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收益也仅仅在5%-6%之间,而互联网上的保险产品却动不动就给出高达7%的收益,实际上大多数都是‘赔本赚吆喝’,收获的仅是宣传效应及规模扩张。”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也曾撰文表示,此类高回报要求的保险业务,将迫使保险资金运用盲目追求高收益率,必将引起公司在投资上的激进,甚至是铤而走险,从而引发各类风险。
 
  网销保险产品引监管注意
  借助互联网“强势回归”的保险产品,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如跨区域经营、大张旗鼓促销返现等涉嫌“打擦边球”的销售模式,以及对网销产品只谈收益不谈风险,保障功能“形同虚设”等问题,都引发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
  如新华保险在其官网销售的一款“I理财两全保险”号称风险低、有保障,首期结算利率高达5.25%,但实际上这款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极少,只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而且保底收益实际上仅有2.5%。
  保险产品的核心在于保障,互联网保险也不应过度“跑偏”。日前保监会向机关各部门印发了《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旨在构建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中,网络保险的制度完善也被作为2014年保监会在监管体系改革创新中的一项工作提及。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也表示,保监会正在抓紧起草网络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要有专门监管。在监管思路上,保监会将坚持鼓励有益创新,切实防范风险,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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