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陈婷
不少在理赔上遭遇不顺的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总有着那样这样的怨气。想要避免保险纠纷,加强自己的保险知识储备,了解一些保险公司投保和理赔的基本流程,可能是维护自身保险利益的“a1武器”。
“投保的时候说得花好稻好,可是要理赔了却又说当初这个没有如实告知,那个不符合理赔要求,保险公司真是太精了。”
“收钱的时候挺快的,退保的时候,却告诉我们要大打折扣,事先我们也不知道啊。”
今年“3.15消费者保护日”期间,社会公众和各家媒体上对于保险纠纷、保险投诉的关注依旧不少。
消费者想要避免保险纠纷,加强自己的保险知识储备,了解一些保险公司投保和理赔的基本流程,可能是更好维护自身保险利益的更好方式。
抓住要点解读“天书保单”
投保前,代理人通常会将保险利益说得比较简单,而在签署投保单之前,消费者往往还没有拿到保险合同条款。等到拿到了保险合同条款,大部分人都会嫌“像天书”(虽然已经进行了保单通俗化的工作,但毕竟是严谨的法律合同,专业术语多且晦涩难懂),就束之高阁。等到发生理赔纠纷了,才发现条款中的“文字陷阱”很多,惊呼“怎么有这么多的内容我以前都不知道”!
比如几年前,王先生在朋友的推荐下买了一份重疾保险。2013年3月,他不幸被确诊患有脑囊肿。不过,就在王先生拿着相关诊断结果和保单到保险公司时,却被告知,“良性脑肿瘤的确是可以理赔的重大疾病之一。但是,你注意没有,合同在这一病种后面有个说明,不包括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疾病。也就是说,你的病不能赔”。
其实,在保险合同中,类似的“除外”、“或者”、“等”、“及”等限制性词语非常多,有时候条件设置可以说相当严苛,但在销售前端、投保过程中,代理人不会和你多解释。作为消费者,我们自身要尽量抓住要点,看清保险责任、免赔范围、特殊名词定义等主要信息,避免“躺着也中枪”。
还有,一旦投保人签署了《人身险投保提示书》上最后一句“本人已知晓以上注意事项和所有风险”,则意味着保险公司有了“免责的挡箭牌”,将来若发生纠纷,投保人一方相当被动。所以,保单签字和签署这句投保提示书语录的时候,一定要在自己已经了解清楚保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再动笔,否则就会“陷害”自己。
躲开“避实就虚”的陷阱
在保险推销环节,不少销售人员会使出“避实就虚”这一招,让消费者“中枪”。特别是在常见的银行保险推销过程中,这类比较带有主观色彩的误导行为就屡见不鲜。
比如,一位工作人员在某银行网点营业厅向王女士推荐了某个寿险公司的分红险,并介绍说:“你每年只要存6580元,存3年就可以拿钱了。这个保险不但可以为你提供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还可以每年得到分红,一直保10年。”
王女士一听,觉得这个产品不错。但是10年时间太长,工作人员告诉她存满3年以后可以把本金取出来,于是王女士就购买了。但是3年后,王女士想把钱拿出来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却告诉她,现在退保要损失6000元。原来这款保险的缴费期限是3年,但保险期限有10年,在工作人员的“贴心”解答下,王女士把“存满3年能把本金取出来”,理解成了“存完3年就能取100%的本金”,没想到3年后是可以退保,但并非拿回全部已投入的保费。
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事前多询问询问“我若退保,大概能拿回多少钱?”的问题来更多地了解清楚。尤其针对诸如分红险、万能险或者投资险的产品,一般保费金额较大,若是按期缴费,投保后一年至两年退保,往往会出现20%至70%的保费损失,这显然让许多投保人难以接受。投保人务必要问清楚假如未来一年、两年或三五年内退保,能拿回多少保费。
此外,不要为了贪图保险代理人或银行销售人员赠送甚至只是允诺赠送的一些食用油、交通卡、金银币纪念品等赠品而草率投保,陷入贪小失大的误区中。
不要隐瞒健康和财务状况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业务员或其他直销、代理渠道所承揽回来的保单,只要没有明显违反规定或违法的地方,绝大多数都是以“先成交”为原则。
而更大的问题其实出在投保环节。销售人员为了签单成功,也的确会使尽浑身解数来“帮助”投保人、被保险人核保成功。比如,在“健康告知书”的书面问答环节,代理人大多会让投保人一律在“否”那一项上打勾。但是如此一来,将来在理赔过程中,一旦发现投保方曾经没有如实回答,保险公司则往往会以“未如实告知”拒赔,将投保方一棍子“打死”。
还有品行更为恶劣的代理人员,为了让新保单顺利通过核保,会私自将被保险人的收入拉高,或者乱填被保险人的职业。比如,在某个公司的“新年酒会”上,60岁的冯阿姨明明已经退休,代理人员却将其年收入填写为20万元,以便为这张高缴费的保单通过核保那一关。
有些代理人员则会让投保人在所有签名栏上签署名字,其余内容全部由代理人“代理”,结果投保时简单通过了,但将来理赔的时候却可能留下隐患。
而到了理赔环节,理赔人员通常都比较严格,会对各类细节一一核实、查看,如果碰上有可以不赔的理由,则通常会先拒赔。
为此,投保人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健康和财务状况对保单的核保承保,以及将来的理赔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4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以免影响保单的效力,或者耽误理赔。
用点心思战胜“信息不对称”
可以说,为了战胜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种种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想要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4的方法其实在于多了解、多思考。千万不要有“花钱的是大爷”这种心态。花了钱,当不了大爷,却成为冤大头的大有人在。
同时,也要花点心思好好阅读保险条款,无论是人身险还是车险、家财险,因为保险公司最后能拒赔,或者能克扣你已缴保费的地方,在条款中其实已经明确写明了。条款中没有的那些理由,根本不可能成为最后拒赔的理由。通过仔细阅读条款,你能发现不少有疑问的地方,然后去咨询、解决疑惑,也是为自己规避风险。
对待《人身险投保提示书》这样风险提示性质的文件,篇幅也不长,内容却很多,所以更是要花几分钟时间,来保障自己长达几十年的保单利益。
最后,一定别忘了,即便你已经签署了保单,仍然有10天(部分公司为15天)的“犹豫期”权益,在此期间内,你可以好好地读读保单条款,好好和家人商量商量。如果反悔,此时退保一点也不难,几乎没有成本,最多承担10元左右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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