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证监会通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专项检查情况,拟对3家证券公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4家基金公司、1家期货公司也分别做出处罚。不过,证监会这次并未“点名”。
  部分产品下设子单元违规交易
  对于上述被处罚的金融机构,从证监会披露的通报来看,与6、7月份以来清理场外配资违规有关。上述机构在落实《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时不认真。
  7月12日晚间,证监会下发《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对违法配资予以清理整顿。并“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
  为了落实上述《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7月13日要求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重申开户实名制,逾期不报或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的,中国结算可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新开账户等监管措施。
  2015年8月中旬,证监会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25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含相关子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及运行安全等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
  昨日,证监会表示,检查发现,部分机构落实上述《通知》、《意见》不认真、不深入,存在前期自查中漏报涉嫌配资账户,或者部分产品下设子单元违规进行证券交易等问题,严重违反证监会“了解你的客户”等监管规定。
  对此,证监会拟对3家证券公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公司、2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持续“去杠杆”处罚
  事实上,今年以来证监会加大“去杠杆”处罚力度,除了“清理配资”违规被罚之外,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等18家券商皆因两融违规而被处罚。其中,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既在两融违规中被罚,又在落实清理配资时被罚。
  2015年1月16日,证监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共有12家券商违规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3家公司存在违规行为,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5年2月2日至15日期间,证监会对46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期2周的现场检查。
  4月3日,证监会通报长城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等6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其中长城证券因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代销伞形信托产品、为P2P平台向其客户融资提供便利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对其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今年9月11日,证监会通报,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4家证券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案调查、审理完毕,四家券商合计罚没2.4亿元。
  昨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上述券商被罚均与“去杠杆”有关,相比前三次处罚较重,本次“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处罚情节较轻,属于清理“杠杆资金”后期的“冷处理”。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金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