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要求,2016年要在现有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
黄洪指出,2014年6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2015年3月,幸福人寿的首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试点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截至2015年底,参与试点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与45户家庭62位老人签订了投保意向书,完成承保手续的29户38位老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老人29位;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0.5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8465元,月领金额*6的是上海一位76岁的单身女性老人,月领额达到19003元。
不过,黄洪也指出,尽管试点总体运行平稳,但也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特别是由于该项业务是一项将反向抵押和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除传统保险业务所需面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需要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等风险挑战,每单业务的成本和承保周期都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此外,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还要继续优化,市场主体还有待增加。
黄洪强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是保险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积极举措,意义重大,群众欢迎,其发展任重而道远。
下一步,保监会要继续和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在总结好现有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认识,鼓励发展;加强协调,完善政策;提高能力,加大供给;舆论引导,正面宣传;稳步推进,扩大试点;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等六点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作者:尹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