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能源[-0.69% 资金 研报]转移应收款涉信披违规

  转移利润、将应收账款体外挂账、巨额投资面临损失风险等诸多问题突然暴露出来,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风暴”一夜间让国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

  审计署公告显示,2008至2011年,国电集团及17家所属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合并财务报表关联交易事项抵消不充分等问题,4年间合计多计资产0.67亿元、多计负债2.53亿元、少计利润1.63亿元,其中2011年多计利润6.2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审计亦牵涉到国电集团旗下两家A股上市公司,平庄能源(000780.SZ)和长源电力[1.79% 资金 研报](000966.SZ),分别涉及财务管理、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等问题。
 

  转移应收账款或涉信披违规

  审计署公告显示,2011年,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平庄能源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将1.7亿元的应收账款拨至平庄煤业挂账。

  平庄能源2011年年报显示,应收账款余额为4.61亿元,同比增加2.70亿元,增长140.89%。对此,平庄能源解释是“公司加大了煤炭销售力度,部分客户资金压月回款所致”。

  可见,如加上被转移的1.7亿元应收账款,平庄能源2011年真实的应收账款余额应是6.31亿元,同比增加4.40亿元,增长幅度达到230.37%左右。

  “利用控股股东转移应收账款,使财报好看,此举等于是掩耳盗铃。”江苏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平庄能源接收控股股东转移的利润,以及向控股股东转移应收账款,均属虚假信息披露,“这等于向投资者隐瞒了财务数据真实情况,证监会应会对此作出处罚”。
 

  失策的4.86亿元投资

  和平庄能源财务问题相比,长源电力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上的失误或将面临巨大损失。

  审计署公告显示,2009年,所属长源电力的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煤业)在收购两个煤矿时,对被收购企业提供的虚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支付收购价款约0.12亿元,且收购后两个煤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4.86亿元投资面临损失风险。

  河南煤业成立于2009年1月7日,注册资本4亿元,长源电力出资3亿元,占其注册资本75%。

  长源电力2009年1月17日的公告显示,长源电力控股子公司河南煤业以15785万元收购了禹州市安华投资有限公司和芜湖裕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安兴煤业) 60%股权和40%股权,以6642万元收购了郑州正豫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兴华煤业)100%股权。

  但两个煤矿当年即出现亏损,其中安兴煤业亏损46.63万元,兴华煤业亏损34.54万元。而长源电力直到2011年年报中才披露上述两个煤矿停产的信息,审计署公告则显示从2009年收购之后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对于投资或面临损失的风险,长源电力在2012年年报解释:“孙公司安兴煤业、兴华煤业因河南省人民政府整合辖区内煤矿而暂时停产,上述两个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安兴煤业可辨认资产评估值为33988.05万元。兴华煤业可辨认资产评估值20600.83万元。均确定可收回金额大于上述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经上述测算,商誉未发生减值。”

  但在上述基金经理看来,问题关键不在于是否减值,而在于决策失误,“长源电力等于是浪费了4年时间,这笔钱资源有效性明显被浪费了,现在问题是如何让资产变现,当初收购资金能以现金方式回到上市公司账面上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