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情况表怎么填写?

来源: 财屋网 2016-09-08
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情况表应该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一、分项说明:
1.“项目”:填列口径要与预算批复口径一致。
2.“项目代码”(第1栏):填列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的代码;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代码可通过系统新增产生。
3.“项目单位”(第2栏):填列存在结转和结余资金单位的名称,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单位、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单位。单位级次应与预算编制单位一致。
4.“预算批复年份”(第3栏):填列项目支出预算批复年份,自××××年至××××年。如是一次性项目,则起始年份与终止年份相同。
5.“截至上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第5栏):填列截至上年(即20××年的上一年)年底累计产生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
6.“截至上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结余”(第6栏):填列截至上年(即20××年的上一年)年底累计产生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数。
7.“20××年度-预算数”(第7栏):填列20××年年初预算批复、执行中调整的财政拨款数。
8.“20××年度-当年实际支出-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第9栏):填列20××年年初预算批复、执行中调整的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
9.“20××年度-当年实际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第11栏):填列使用以前年度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
10.“20××年度-当年实际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结余”(第12栏):填列使用以前年度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数。
11.“20××年度-当年形成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第14栏):反映20××年当年财政拨款形成的结转资金数。
12.“20××年度-当年形成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其中:暂付款”(第15栏):填列20××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中资金已经支付、会计上作为暂付款处理的数额。
13.“20××年度-当年形成结转和结余资金-结余”(第16栏):反映20××年当年财政拨款形成的结余资金数。
14.“截至20××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第18栏):反映截至20××年底累计产生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
15.“截至20××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其中:暂付款”(第19栏):填列截至20××年底财政拨款累计结转资金中资金已经支付、会计上作为暂付款处理的数额。
16.“截至20××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结余”(第20栏):反映截至20××年底累计产生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数。
17.“是否建设性资金”(第21栏):选择填列是否为基本建
设项目,分为“是”、“否”。
18.“结转资金产生原因”(第22栏):填列截至20××年度累计结转产生的原因,选择填列“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细化方案的确定时间较晚”、“追加预算时间较晚”、“拨款时间较晚”、“暂付款虚增专项结转”、“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进展较慢”、“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因素”、“项目尾款或质保金”及“其他”等(对填写“其他”的应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原因)。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中央部门在中央预算管理系统软件结余资金管理模块中,填报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表,并按规定时间,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财政部。
2.项目填列口径应与预算批复口径一致。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如有财政拨款结转或结余资金的应包含在此表中,项目编码在系统中按新增项目生成,“备注”栏注明财政部批准文号。
3.为保证年度之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表的衔接和对比,“截至上年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栏(第4栏)中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应与财政部上年批复的部门财政拨款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保持一致。如在报送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确认表后,部门决算对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则以部门决算数据为准,下一年度报送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表时,相应调整“截至上年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栏(第4栏)中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并在“备注”栏(第23栏)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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