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会计咨询网:企业利润分配顺序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14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衡阳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会计实务企业利润分配顺序等内容总结如下: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应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
  (1)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即弥补超过用所得税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分配顺序为:
  1) 支付优先股股利。
  2) 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 支付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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