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会计咨询网:发票金额与支票金额不一致如何做账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14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日喀则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发票金额与支票金额不一致如何做账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增值税发票金额与支票金额不一致,比如发票金额是50160,实际收50000。那160元是否可作财务费用?
  【答】贵单位所说的应该是想通过销售折扣解决问题。销售折扣也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这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问】实际应开增值税票金额是50160,但购货方只给50000,我就按50000开票,其实是单价变低一点点,是否可以?
  【答】市场销售产品时,讨价还价现象普遍,销售价不可能完全按照单位制定的价格销售。有时为了市场份额等原因,销售价格可能会在单位制定的实际价格上下浮动,因此贵单位这样做没有错误,可以按此开票收款。如果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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