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会计咨询网:弥补亏损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14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三亚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弥补亏损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等内容总结如下:
  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时递延弥补亏损5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5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则不应确认。
  例:企业在20x0年至20x3年间每年的应税收益分别为:-200万元、80万元、70万元、80万元,适用税率为20%,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其中,20x0年产生的40万元亏损,经综合判断能在5年内转回,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x0年企业应税收益为亏损200万元,产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40万元,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400000
  (2)20x1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80万元,转回暂时性差异16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16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60000
  (3)20x2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70万元,转回暂时性差异14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14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000
  (4)20x3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80万元,可转回暂时性差异10万元,确认本年度应交税费6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16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00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高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