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缴纳个税时如何界定华侨身份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24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钦州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缴纳个税时如何界定华侨身份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归国前,我在韩国连续居住工作(非因公务)满3年,已取得长期居留权。请问,我是否属于华侨?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界定如下: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同时该文件规定,对符合华侨身份的人员,其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其华侨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适用附加扣除费用。
  因此,你符合华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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