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个人买卖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征税介绍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24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淄博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个人买卖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征税介绍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个人买卖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征税吗?
  【解答】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明确了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等金融商品买卖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
  通知明确,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均规定,单位和个人买卖金融商品均应按买卖差价征收营业税,但考虑到如果对个人买卖金融商品征收营业税,在当前形势下容易对投资者信心产生不利影响,政策执行中也存在征管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的问题,因此对个人买卖金融商品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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