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营业税以外币结算应当如何折算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24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咸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营业税以外币结算应当如何折算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
  营业税以外币结算应当怎样折算?
  【解答】
  国务院令54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财税[2008]52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高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