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高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增值税转型政策下企业应采取哪些财务对策?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09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马鞍山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增值税转型政策下企业应采取哪些财务对策总结如下:
  增值税转型是国家实施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应抓住这次历史性机遇,充分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笔者认为,在这次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企业应采取以下对策:
  1、采购固定资产应尽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转型会对企业投资产生正效应,使企业存在扩大投资和设备投资的政策激励,从而对企业收益产生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对除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动产以外的购进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用于自制固定资产(含改扩建、安装)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如果购进时不能分清固定资产用途的,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明确购进固定资产的用途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2、采购固定资产必须选择供货商的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必须在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货商之间做出抉择。供货商有两种纳税人身份,即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假定购进固定资产的含税价款为S,供货商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T1.若供货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征收率为T2.则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和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处购进固定资产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为:ST1÷(1+T1)和ST2÷(1+T2)。
  (1)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1取值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T2取值为3%时,则有:17%÷(1+17%)>3%÷(1+3%),则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1取值为13%,T2取值为3%时,则有:13%÷(1+13%)>3%÷(1+3%),则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采购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时机的选择
  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购进时机。一般来说,购进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期购入,这样在固定资产购进过程中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在一定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则购进固定资产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实现抵扣的现象,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抵扣的幅度。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做出财务预算,合理规划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期分批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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