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高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营业税应税行为的折扣额如何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09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通辽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营业税应税行为的折扣额如何处理总结如下:
  问:我是一家宾馆,某单位在我宾馆搞活动,我宾馆消费满一定的数额可优惠5%,请问,优惠的部分是否可以在营业额中扣除?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原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此次修改《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其列入该细则中。便于纳税人统一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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